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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27157/2011-006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成文日期 2011-10-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金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
发布日期:2011-10-20 15: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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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在市工商局及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各种经济违法行为,实现各项工作职能到位,从根本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真正树立为地方经济服务、为消费者服务的意识,全面规范全县市场经济秩序,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

(二)工作目标及要求

1、市场主体准入行为规范目标及要求:严格《行政许可法》规定,正确实施各类行政许可,严把市场主体准关。各类经营主体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持《营业执照》合法经营,并把《营业执照》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经营者必须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核准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方式、范围、期限等主要登记事项从事经营活动。在十二五期间,私营企业发展速度要保持在每年按15%递增,十二五末期发展到2600户左右;个体工商户要按10%的速度递增,十二五末期发展到11000户左右。

2、市场经营行为规范及食品质量安全目标及要求:严格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市场经营主体的各类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市场巡查制度,加大对市场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重点商品的监管,健全和完善重点商品索证索票制度,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辖区内禁止出现不合格食品、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及其它假冒伪劣商品;按上级有关文件、会议要求,圆满完成各项市场专项整治;明确各责任片区的责任追究,通过实施有效管理达到辖区内亮照率100%,验照率98%,无无照经营户,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无违法虚假广告,无商标侵权及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并着眼于长期发展,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引导培育三大市场,即:大蒜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矿产品市场、具有浓郁金乡特色的旅游文化市场。

3、执法行为规范目标及要求:按国家法律法规对流通领域内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做好案件基础工作,使所办案件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抓好系统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水平,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好与上级部门及地方司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协调关系。

4、商标广告目标管理及要求:负责好系统商标广告审核工作,抓好商标广告监管,制定有效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商标广告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好广告市场秩序,打造金乡“诚信广告”;开展好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加大商标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加大注册商标宣传力度,积极为我县的各类企业提供各种服务,积极培育著名商标,打造金乡自己的商标品牌,到十二五末把全县注册商标发展到750个左右,驰名商标达到3个,山东省著名商标达到16个。

5、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划:坚持做好12315值班制度,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维权投诉网络的功能,建立健全消费者维权快速反映机制,对消费者投诉保证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要在十二五期间把消费者投诉站(点)建到村委会和居民小组,实现12315网络在全县的全面覆盖,完善五级联动机制。

6、诚信市场经营体系建设目标及要求:1、把县城中心城区诚信经营户建设成为全县的守信模范,以点带面促进全县诚信经营达到一个新的水平;2、分步实施诚信经营体系创建工作,在“十二五”期间建立起覆盖全县的诚信经营体系,把全县所有经营户纳入诚信经营体系,把我县打造成消费安全、竞争有序、经营户诚实守信的模范区域,树立诚信金乡的新形象。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