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2017〕4号关于建设省级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7- 02- 24 10: 51 信息来源: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持续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快建设江北水乡、美丽幸福金乡。

一、深刻认识建设省级森林城市的重要意义

生态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自然生态系统的顶层,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条件,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径流、固碳释氧、吸霾滞尘、改善气候、美化环境、健康养生等强大生态功能,在维护生态安全、应对气候变化、建设生态文明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森林城市是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于城市居民身心健康,各项建设指标达到规定标准的城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森林城市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提出了“要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成为森林城市是一个地区林业发展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建设省级森林城市是我县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动现代林业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回应群众宜居家园需求、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战略选择。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充分认识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以尽职尽责的担当、科学求实的态度,扎实做好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各项工作,推动造林绿化由城区内绿化拓展为全县域绿化、由单纯造林拓展为建设森林自然生态系统,全力加快美丽金乡、富裕金乡、幸福金乡建设步伐。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为总抓手,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增进居民生态福祉为主要目标,以大地植绿、心中播绿为重点任务,以保护优先、自然恢复、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以生态惠民、绿色富民为核心,县域统筹、城乡一体、三级联动,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加快构建完备的以县城为中心的全县域森林生态系统,打造便利的森林服务设施,建设繁荣的森林生态文化,传播先进的生态理念,努力建设林城相依、林村相依、林水相依的森林城市,塑造“中国江北水乡”新形象。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森林惠民;坚持保护优先,尊重自然;坚持城乡统筹,综合治理;坚持科学规划,持续推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三)目标任务。我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以生态惠民、绿色富民为核心,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着力实施城区森林网络、环城森林、森林镇村、湿地生态环境、森林健康体系、林业产业体系、森林文化旅游体系、森林管护能力、科技支撑体系等9项重点建设任务,加快构建全县域城市森林生态体系、森林产业体系、森林生态文化体系、森林支撑保障体系战略布局, 分为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2017年2月至2018年9月为近期,结合济宁市国家森林城市和金乡县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实施大力度增绿行动,每年完成新增、更新造林5000亩以上,到2018年9月,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28.8%以上,林业产业产值达到27亿元以上,各项建设指标达到或超过省级森林城市标准要求,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2018年10月至2020年12月为中期,每年完成新造林3000亩以上,到2020年底,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30 %,林业产业产值达到30亿元以上;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为长期,每年改建提升造林2000亩以上,到2025年底,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30%以上,林业产业产值达到35亿元以上。

(四)规划布局。按照全县域规划建设的布局,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建设期为10年。结合森林资源、湿地资源、人文历史文化资源,确定我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区域。根据金乡特有的“九湖五河十八湾”城市水系格局,围绕县域24条河流,做好“扩湖、增绿、造景、人文”四篇文章,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庭院补绿,突出建设绿色城市和人文城市,打造“亲水休闲”、“千年古县”地域品牌。实施老城区绿化提升工程,完善绿地系统和生态廊道。围绕河湖两岸、道路两侧,加大绿色廊道建设,开展大绿化攻坚行动,加快建设沿河、沿路景观林带。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推进森林进城,加快城区森林网络建设。将森林科学合理地融入城市空间,使城市适宜绿化的地方都绿起来。坚持造林绿化与城市规划布局相统一,在金乡城区大力开展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道路、水系生态廊道建设,持续推进公园绿地提升、交通节点绿化、河道景观改造、社区游园和林荫停车场建设,推动发展垂直绿化和立体绿化,实现森林进城。推动落实单位、庭院、居民小区绿化责任,实施新建单位庭院、居民小区绿化达标验收。积极开展森林单位、森林家园创建,示范带动机关、学校、单位、社区、企业绿化。城区绿化突出以乔木为主,大力推广名优乡土树种,乡土树种数量占到绿化树种数量的80%以上,乔木栽植面积达到绿地面积的60%以上。到2018年9月,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16.52平方米、40.12%,城区街道树冠覆盖率达到25%以上,新建地面停车场乔木树冠覆盖率达到30%以上,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林荫路85%”的绿化目标。到2025年底,金乡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分别稳定在17.21平方米、41.23%。

(二)着力推进城市周边绿化,加快环城森林建设。保护和发展城市周边的森林和湿地资源,构建环城生态屏障。在金乡城区规划区范围及周边,大力实施退企还绿、拆违建绿,利用闲置土地、荒地荒坡、河渠塘坝周边等开展植树造林,建设城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永久性公共绿地。编制实施环城林带和城市绿道建设规划,依托城市近郊片林、苗木基地和河流、道路、村镇绿化,连点成线、织线成网,建成环城森林防护带和城市绿道,形成城市生态屏障,实现森林围城。按照建设与绿化同步、新建与提升并重的原则,加快出入金乡县中心城区主要道路、中心城区与镇街驻地连接道路、所有交通干线沿线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提升步伐,拓宽绿化带宽度、增加乔木树种,营造多树种、多层次混交林带,建成全线贯通、色彩丰富的生态景观廊道。在城市水源地、城市近郊,规划新建和扩建提升一批沿河、环湖休闲公园、城郊植物园。注重城郊原有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各类城郊森林湿地公园、休闲公园绿地突出树种多样性和近自然性,建设搭配合理、物种多样、自成群落的稳定生态系统。到2018年9月,新建提升城市森林绿道16公里,新扩建城郊森林湿地公园5处以上,郊区森林自然度达到0.5以上,道路绿化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底,新建提升城市森林绿道100公里,城区城郊森林湿地公园、植物公园达到10处以上。到2025年底,新建提升城市森林绿道120公里,城区城郊森林湿地公园、植物公园达到15处以上。

(三)着力推进乡村绿化,加快森林镇村建设。开展镇村绿化美化,打造乡风浓郁的田园风光。按照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农田林网化要求,以交通沿线、农田林网、镇村驻地、村庄庭院等绿化,围村林建设和村旁、水旁、宅旁植树为重点,大力营造沿河风景林、房前屋后花果林、村中空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建设“绿树村边合”的美丽乡村。积极开展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家园、宜居小镇、森林旅游示范镇村等创建活动,每年新增省、市级森林乡镇1个、森林村庄5个、森林单位3个。到2018年9月,全县64%的村庄达到市级美丽乡村绿化标准。到2020年底,全县76%的村庄达到市级美丽乡村绿化标准。到2025年底,全县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全覆盖。

(四)着力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加快湿地生态环境建设。强化“九湖五河十八湾”、金水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羊山彭越湖省级湿地公园、金桥市级湿地公园等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重点开展自然湿地保护与修复,实施因采煤塌陷形成的新生湿地建设项目,加快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提高生态修复和水质净化能力。实施河流水系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工程,水岸绿化率达到80%以上。推进“还林还湿还湖”,加快生态补水、生物水质净化、栖息地恢复。合理开发湿地旅游业,推进金水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宣教展示中心、科研监测设施等建设,确保2017年通过(试点)验收。到2018年9月,全县新增湿地保护与修复面积0.93万亩,建成国家级湿地公园1处。到2020年底,全县新增湿地保护与修复面积1.5万亩,国家级湿地公园、省市级湿地公园达到3处以上。

(五)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加快森林健康体系建设。加强森林经营,培育健康稳定、优质优美的近自然城市森林。以森林抚育经营为重点,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发挥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经营项目引导作用,分步骤实施林相改造,加大中幼林抚育、退化成熟林经营和过熟林改造力度,重点完成好国有林场、集体生态防护区森林抚育改造。注重乡土树种发展,大力营造混交林,不断丰富造林树种,城市森林营造以乡土树种为主,慎重选择外来树种,推进全冠、疏冠造林,不搞过度的整齐划一和过度修剪,提升城市森林树种的丰富度和多样性,城区单一树种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量的20%。因地制宜使用苗圃培育的优质苗木,禁止从农村和山上移植古树、搞大树进城、大树去头。大力推广杨柳树种雄性系和少球少毛法桐新品种,减少生态污染源。注重改善和保护城市森林土壤及湿地环境,尽量利用木质材料等有机覆盖物保育土壤,减少水土流失和粉尘危害。注重保护和选用留鸟、引鸟树种植物以及其他有利于增加生物多样性的乡土植物,保护各种野生动植物,构建生态廊道,营造良好的野生动物繁殖、栖息自然生境。

(六)着力推进森林惠民,加快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城市森林的生态和经济功能,增强居民对森林城市建设的获得感。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基地推动、科技园区引动、名优品牌促动、合作组织联动,大力实施特色经济林、木本粮油、苗木花卉、林下经济、森林湿地旅游等建设工程,培强做大林业产业。大力培植果品贮藏加工、苗木花卉、家具制造、木材加工等龙头企业,建立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体系,实现林产品增值增效。积极扶持林业合作组织发展,充分发挥林业专业合作社在技术推广、组织林农进行标准化生产、生产资料供应、开拓市场等方面的作用,提高林农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按照扩规模、提质量、增效益的思路,引导农民大力发展高值高效、规模连片的特色经济林、苗木花卉、用材林、林下经济产业基地。依托各类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宜居小镇、美丽乡村等,培育壮大森林旅游、休闲采摘、湿地观光、森林体验、健身养生等生态旅游业,塑造“诚信之乡”生态旅游品牌。到2018年9月,市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发展到22家以上,林业产业产值达到27亿元以上。到2020年底,市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发展到50家以上,林业产业产值达到30亿元以上。到2025年底,市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发展到40家以上,林业产业产值达到35亿元以上。

(七)着力推进生态文化传播,加快森林文化旅游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城市森林的生态文化传播功能,提高居民生态文明意识。注重挖掘森林文化、苗木文化、花卉文化、湿地文化、生态旅游文化内涵,定期举办世界湿地日、国际森林日、爱鸟周、林果采摘节等主题节会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生态文明意识。建立健全生态文化组织,鼓励林业生态文化研究会、协会等文化组织的发展。以各类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为依托,加快森林广场、森林博物馆、湿地博物馆、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生态科普教育宣传活动。大力实施市树、市花栽植和市鸟保护工作。强化义务植树组织管理,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不断创新部门绿化、门前三包、以资代劳、捐资造林、认养森林、栽植纪念林(纪念树)和保护古树名木等义务植树形式,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以上,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率达到90%以上。探索推进森林碳汇交易,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开展碳汇造林,参与碳补偿,消除碳足迹,推进部门造林向社会造林延伸。

(八)着力推进综合治理,加快森林管护能力建设。加强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防火通道、扑火水源、视频监控、林火阻隔等防火基础设施,建立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贮备好森林防火物质,全面提升森林防火能力。深入实施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建立集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应急反应于一体的市、县两级防控体系,最大限度降低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范围和危害程度,做到有虫不成灾。坚持依法管林,组织完成县级森林、林地、湿地和物种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制度和设施建设,严格控制修建墓地、光伏发电等违规侵占林地湿地行为,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行为。全县林地湿地征占审批率达到99%,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5‰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涉林案件办结率达到95%。

(九)着力推进林业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支撑体系建设。鼓励科技人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和攻关,加大林木良种选育与快繁力度,加快新品种引进推广,不断提高林果种苗良种率,到2025年全县林木种苗良种化率达到85%以上。加强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林业科技贡献率。强化林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开展绿色有机林产品认证,到2025年全县林业“三品一标”达到15个。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联合,积极引进高科技人才和项目,为美丽金乡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和智力支持。加快智慧林业、互联网+、林业大数据等建设,推动信息化与林业深度融合,提升林业发展信息化水平。

四、政策机制

(一)完善土地保障政策。将林业用地、湿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放到与耕地保护同等重要位置。对城市绿地、城郊森林公园、城市绿道、环城森林带、农田林网、绿色通道、水系绿化建设用地由当地政府解决,并纳入林地管理。新改扩建的公路、铁路、水利和城镇开发建设项目的绿化,要征求县绿化委员会意见。实施退耕还林还果、退耕还湖还湿,对公路沿线、河湖水系周边实行“绿线”控制,明确界定林业用地范围。

(二)完善资金投入政策。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整合各类项目、资金用于森林城市建设和林业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将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城市绿地系统、城郊环城林带、镇村绿化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将高速公路、国省道、城市连接线等沿线绿化,纳入道路工程总体预算,一体保障。充分体现林业公益属性,各级政府要加大重点绿化工程、湿地保护修复、公益林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林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县级财政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支持森林城市创建。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通过投资、捐资或购买碳汇指标造林绿化。健全完善财政林业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和效益发挥。

(三)完善金融保险制度。大力宣传和落实中央财政贴息政策,引导企业、个人等投身生态绿化项目建设。银行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国家对林业实行长期限、低利息的信贷扶持政策,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及中小企业小额信用贷款和林农联保贷款等业务,合理确定贷款条件和贷款期限,吸引更多投资主体参与森林城市建设。完善森林保险制度,逐步扩大财政性补贴范围,力求实现公益林、防护林和主要经济林种政策性保险全覆盖。

(四)完善生态资源管理机制。建立推行林业生态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依法保护农民和所有者对林地等资源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经营抵押权、担保权,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的热情。实行领导干部发展保护森林生态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度,将林业生态资源管理纳入人大权力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计部门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评议和离职审计。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制定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等责任追究管理细则,加大生态破坏处罚力度。

(五)推进国有林场和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国有林场改革模式,实施场圃一体化发展,推动管护方式和监管体制创新,加快国有林场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形成国有林场持续发展新机制,2017年10月前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以实施综合服务提升、主导产业培育、林下经济增效、抵押贷款扩量、合作组织壮大、政策保险扩面、管护制度保障等为重点,全面深化林权配套改革,加快建立起保护发展有力、投融资政策完善、采伐管理科学、林权交易规范、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责权利相统一的林业可持续发展新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金乡县建设省级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落实。建立健全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工作例会制度、资料汇总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督导检查制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级党委、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加快林业发展和森林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全社会爱绿、护绿、植绿的文明意识,全面提高市民的创森知晓率、参与率,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满意率达到90%以上。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要把森林城市建设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开辟专题、专栏,发布公益广告,制作环境标识,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狠抓督导检查。将林地保护与新造林面积等森林城市建设内容,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强化督导力度,制定《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督导考核暂行办法》,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建设省级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督导调度和通报问责力度,做到目标到人、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形成持之以恒、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兑现奖惩,县委、县政府对建设省级森林城市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成效不明显、影响整体工作的严格追究责任。

 

附件:1.金乡县建设省级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金乡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县直部门单位工作目标任务责任清单

 


附件1

 

金乡县建设省级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郑士民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刘东利  县委副书记

        张念雷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琨生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李中文  县政府副县长

        史衍岭  县政协副主席

        赵学广  县人武部部长

 :李英渠  县教体局局长

   县卫计局局长

苏志华  县发改局局长

江昌洪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韩科峰  县统计局局长、绩效考核办主任

高黎明  县经信局局长

宋海威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白显勇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李春荣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建兴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李广民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团县委书记

李淑慧  县妇联主席

李著允  县科协主席

姜开德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红枫  县住建局局长

刘昌胜  县财政局局长

纪拥军  县环保局局长

   县科技局局长

陈胜利  县文广新局局长

张英莲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杨金旭  县文物旅游局局长

王立良  县民政局局长

冀思广  县商务局局长

任宝生  县金融办主任

颜景轩  县人行行长

张道杰  县公路局局长

   县审计局局长

李成辉  县委农工办主任

周利军  县农业局局长

周爱军  县林业局局长

孟凡坤  县水务局局长

杨卫国  县城管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赵步东  县园林局局长

   县规划局副局长

   移动公司总经理

   联通公司总经理

郑春梅  电信公司总经理

            金乡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鱼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程树民  马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晓娟  羊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洪磊  胡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鲍其伟  卜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高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化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艳春  霄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亚敏  司马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道远  鸡黍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胡海军  兴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晓梅  王丕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周爱军、赵步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肖玉磊、周瑾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金乡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县直部门单位

工作目标任务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单位

任    务    目    标

责任人

1

县委宣传部
县文广新局

协调有关部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宣传栏、公益广告等各种形式,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建舆论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省级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深入报道工作典型,使群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做好相关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档案支撑材料。

李春荣

陈胜利

2

县教体局

完成驻地学校、幼儿园等校园绿化提升2处,建设生态科普校园1处、森林校区1处,校园绿化率达到30%以上,校园生态科普栏普及率60%以上,乔木和乡土树种使用率80%以上。每年到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生态科普主题教育活动1次以上。利用征文比赛、一封信、倡议书等各种形式,在学校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充分利用学校LED、宣传栏等各类设施开展森林城市建设重大意义宣传,使学生及其家长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李英渠

3

县发改局

负责将全县城乡绿化发展工作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加快造林绿化有关项目立项审批。

苏志华

4

县科技局

加强对林业科技创新、科研项目、科技人员引进、科研院校合作、科技推广、林业科技信息体系建设、林业标准化建设等各项科技发展的支持力度,建立保障森林城市建设的科技支撑体系。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宣传,使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周  涛

5

县民政局

组织志愿者、义工等进行义务植树护绿活动,组织开展军民共建双拥林、八一林活动和捐建、认领、管护林地、林木、绿地活动,建设双拥林、八一林、烈士纪念林等1处以上。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宣传,使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所需的行政区划、档案支撑等资料。

王立良

6

县财政局

负责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森林城市建设和造林绿化重点工程的支持力度,协调做好森林城市重点项目申报工作,为创建森林城市提供资金保障。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刘昌胜

7

县国土资源局

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制定创森绿化土地规划,强力推进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治理。牵头协调、督导本县域内采煤塌陷区生态恢复治理任务。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姜开德

8

县规划局

配合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园林局等做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城区公园绿地的均衡性,市民出门300-500米有休闲绿地,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以上。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李  明

9

县住建局

新建居民小区、棚户区改造小区等新建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新建地面停车场乔木树冠覆盖率30%以上,镇村驻地绿地、林木绿化覆盖率30%以上,乔木和乡土树种使用率8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利用在建小区等建筑工地围墙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宣传,设立大型宣传墙面10处,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宣传,使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做好年度绿化计划等相关档案材料的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周红枫

10

县园林局

城区绿化覆盖率41%以上,市民出门300-500米有休闲绿地,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以上。乔木和乡土树种使用率8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对管辖区域内的古树名木采取措施进行保护复壮,古树名木保护林达到100%。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宣传,使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做好年度绿化计划等相关档案材料的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赵步东

11

县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局

城市出入口、车站周边、主要交通沿线等设置大型宣传牌栏20处,城市户外大屏、公交车站、广告栏、居民区播放张贴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等30条次以上,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宣传,使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杨卫国

12

县九湖五河

景区管理局

负责“九湖五河”、金山公园及环城水系的生态湿地绿化建设与管理,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宣传,使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韩传江

13

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对现有和新建县乡公路两侧开展绿化栽植和提升工作,林木绿化率达到95%,乔木乡土树种使用率80%以上。充分利用道路两侧标示牌及LED屏、广告牌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公益广告宣传,协调督促汽车站、客运中心、公交公司、客运管理处等,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宣传,使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管辖区域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江昌洪

14

县水务局

完成小区内金鱼河、大沙河、新老万福河、莱河、白马河、东沟等堤防绿化,林木覆盖率达到90%以上。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宣传工作,使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管辖区域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孟凡坤

15

县农业局

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宣传,使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周利军

16

县林业局

牵头做好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各项工作。每年新完成造林0.5万亩以上,确保森林覆盖率每年增长0.2%以上,2018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29%。聘请有合格资质的单位编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名树古木登记、编号、挂牌、建档,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依法查处破坏名树古木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开展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加强绿化成果管护,严格林地湿地管理,严控林地湿地流失,湿地保护修复0.9万亩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大力实施林业第一、二、三产业,着力推进森林惠民工程建设,到20189月,全县林业总产值达到27亿元。大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宣传,利用各种媒介,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文化、生态文明、生态科普知识的教育宣传活动,在各类媒体形成立体的全方位的宣传氛围,使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新建各类义务植树绿化点20处以上,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年均义务植树120万株以上。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周爱军

17

县商务局

在管辖的各大批发市场、商场、商业网点、各类酒店、宾馆、餐饮单位、商业体系、流通领域等部门单位,充分利用LED屏、广告宣传栏等设施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宣传,组织号召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使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冀思广

18

县卫计局

在管辖的各大医院、社区卫生中心、社区诊所等卫生计生系统单位的电子屏幕或LED屏滚动播放森林城市建设的标语,利用其宣传板报、宣传栏、广告牌等设置宣传标语口号,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宣传,使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袁  炜

19

县审计局

做好创城各项工程和资金审计,确保发挥财政资金效能。

李  云

20

县环保局

大力推进生态市建设,搞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建设,面积达到0.9万亩。建设人工湿地生态科普教育基地1处。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宣传,使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纪拥军

21

县文物旅游局

县林业局

每年新建完善生态旅游示范基地1处以上、生态文化旅游村2个,每年举办生态旅游主题活动1次、宣传推介活动1次以上,森林生态旅游人数年均达到5000人以上。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宣传,使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杨金旭

周爱军

22

县统计局

及时提供创森所需统计资料。

韩科峰

23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督导各县直机关单位院落进行绿化美化,单位院落绿化覆盖率达30%,绿化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乔木和乡土树种使用率80%以上。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宣传,使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宋海威

24

县金融办                                        县人行

县金融办牵头协调中国人民银行金乡县支行、各金融机构,制定出台林业信贷、保险政策,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及林业企业信用贷款和林农联保贷款等业务,积极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宣传,在各大银行、各个营业网点,利用电子屏幕或LED屏进行滚动播出创建森林城市标语口号,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宣传,使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任宝生

颜景轩

25

县公路局

协调完成济徐高速绿色通道建设。完成国省道、新建道路路肩行道树栽植,绿化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乔木和乡土树种使用率80%以上。协调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道沿线设置大型宣传牌2块,出入口全部设置电子宣传屏,播放宣传标语,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宣传,使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管辖区域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张道杰

26

县总工会                                                                                                                                   

发挥各级各部门工会作用,积极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会,建设职工林(或劳模林)、结婚纪念林等植树基地,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积极参加植树护绿和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宣传,使森林城市建设支持率、满意度达到90%以上。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李广民

27

团县委

积极发挥共青团的作用,号召广大团员、青年参加植绿护绿和义务植树活动,建设青年林等义务植树基地。在广大团员青少年中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宣传活动,使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王  昌

28

县妇联

积极发挥妇联系统作用,引导妇女参加植绿护绿和义务植树活动,建设三八林和义务植树基地。在广大妇女中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宣传,使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李淑慧

29

县科协

在各类城市公园、绿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建设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基地1处,生物物种挂牌标示率达40%以上,利用科普长廊、宣传栏,积极开展生态科普知识和森林城市建设重大意义宣传,使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李著允

30

县广播电视台

拍摄“创森”专题宣传片和汇报片,做好创森专题宣传片的推介和播放工作。每年在县电视台各频道、金乡广播开辟创森宣传专栏,播放公益广告、跟踪报道工作动态、宣传基层典型、普及生态常识,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80条,广播播放宣传标语80条。围绕“创森”10项重点建设任务,组织记者采风报道,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宣传,使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张英莲

31

县人武部

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义务植树活动,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建设八一林、双拥林植树基地1处,完成义务植树5000株。在营区张贴标语口号,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宣传,使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赵学刚

32

中国电信      

 金乡分公司

积极组织单位职工参加植绿护绿活动和义务植树活动,利用无线媒体、网络等措施,在广大群众中宣传森林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每月发送森林城市建设公益广告短信1400条,举办各种宣传活动,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宣传,使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郑春梅        

33

中国移动

金乡分公司

积极组织单位职工参加植绿护绿活动和义务植树活动,利用无线媒体、网络等措施,在广大群众中宣传森林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每月发送森林城市建设公益广告短信1400条,举办各种宣传活动,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宣传,使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李  然

34

中国联通
金乡分公司

积极组织单位职工参加植绿护绿活动和义务植树活动,利用无线媒体、网络等措施,在广大群众中宣传森林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每月发送森林城市建设公益广告短信1400条,举办各种宣传活动,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宣传,使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存档,按时提供创森支撑档案材料。

冯  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