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月份孤儿、困境儿童救助资金发放的报告
依据济民字【2012】62号、济民字【2015】23号文,为切实保障在出生、发育和成长过程中遇到特殊困难境遇或失去父母照顾的未满18周岁的儿童及时得到有效救助,需对上述儿童发放生活补贴。2018年01月增加5名困境儿童增加资金884元,取消1名到龄困境儿童减少资金103元;困境儿童360名发放资金64261元。01月份我县散居孤儿到龄退出2名减少资金1440元;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孤儿91名发放资金65520元。共计:¥129781元
金乡县民政局
2018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