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办发〔2018〕6号关于印发《金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 06- 14 17: 56 信息来源: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园区(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单位:

《金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金乡县委办公室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金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2018年是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开局之年、关键之年。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有关标准要求和《金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8-2020年行动规划》(金委〔2018〕17号),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中国江北水乡”城市定位,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创建为民利民惠民理念,强化问题整改、问责导向,不断提高市民的参与度、群众的满意度、城市的美誉度,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味、群众生活品质,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力争今年在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测评中获得全省前列,三年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

二、重点任务

在全面做好两个《测评体系》规定的各项任务基础上,结合金乡实际,突出金乡特色,着重开展十大“提升工程”,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一)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广泛宣传窗口单位行业规范、市民文明公约、社区居民公约等文明规范,教育引导市民自觉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发挥好市民的“主人翁”作用。开展“道德模范”“金乡好人”“文明家庭”“四德之星”等评选学习宣传活动,持续做好“好人线索”推荐工作。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健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及具体措施,在窗口行业单位、商业街区、商品零售行业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诚信企业、诚信群体、诚信人物,揭露批判失信败德行为。组织开展“学王杰、讲奉献、勇担当”主题演讲活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和“诵中华经典、学道德模范、做有德之人”等全民读书活动。组织开展“文艺”进农村、社区、公园广场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以文化人,提升文明素养。推进文明社会风尚行动,深化全县公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实施城区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文明旅游工作,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科学知识,培养群众公德意识、诚信意识、文明意识和科学生活意识,提升广大群众的整体素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教体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发改局、县人行、县文物旅游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文广新局、县新闻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各镇街

(二)市政设施提升工程。坚持规划先行,突出抓好集贸市场、停车场位、公共厕所、便民疏导点的规划建设,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精细化、常态化管护,对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的道路及设施进行全面硬化修缮,路面没有明显坑洼、沉陷,没有混凝土残桩、钢筋等;路沿石要平整整齐,无破损、无歪斜;无障碍通道、盲道要设施完善、安装规范,严禁占用,保持通畅;各类检查井井盖、井篦子无塌陷、下沉、凸起,无缺失、破损、松动等问题;隔离栏墩、隔离护栏、道路交通信号标识、果皮箱等城市设施设置规范、整齐划一。规范城区建筑工地围挡设置,无侵占无障碍设施和消防专用通道现象。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装灯率100%、亮灯率98%,广告灯箱、路名牌等设施完好整洁。实施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全面整改规范各类临街门头牌匾,清理落地移动式灯箱广告及各类灯杆、线杆上的附着式灯箱广告,路名牌、指示牌、宣传栏、信息栏、公示牌等各类设施没有破烂、污损、锈迹等现象。对城区废弃线缆、杆体、箱体、站亭、指示牌等进行全面拆除清理;在用的要进行梳理整治,做到规范、整齐、安全。对城区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外网管道、调压站(柜)、换热站和供电配电箱、配电柜、配电室进行全面排查修缮,确保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外观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乱贴乱画。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规划局、县环卫局、县路灯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供电公司

(三)交通秩序提升工程。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与执法,教育群众养成文明出行习惯。集中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马路、乱闯红灯;机动车、非机动车车窗抛物、乱停乱放、争道抢行、乱鸣喇叭;主次干道、商业大街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缘石坡被挤占毁坏,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不完善及私设隔离桩等问题。实施城区车辆乱停乱放、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专项整治,建立执法人员与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教育引导、劝阻机制,加强对违章人员的教育监管。加强对城区电动三轮、四轮车出行及停放整治。加强公务用车、校车、党员干部私家车等重点车辆管理,杜绝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实施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规范服务专项整治,严格公交、出租运营管理,从业人员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拒载现象;车辆要遵章行驶,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不乱鸣笛;引导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车内环境整洁、车况良好,有明显禁烟标识和禁止车窗抛物提示语,无吸烟和车窗抛物现象;运用车体、车载电视、电子显示屏刊登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教体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各镇街

(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工程。按照规范有序、整齐划一的要求,整治私搭乱建、乱拉乱扯、乱堆乱放等现象,保持市容整齐规范。加强食品摊点、自行车电动车修理点和瓜果摊点的管理。拆除社区小区内和背街小巷两侧违章搭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市场外溢、店外经营,确保经营性公共场所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超门头经营现象。对城区内占道经营屡禁不止、反弹严重的区域进行摸排,找准问题症结、建立工作台账、强化整治手段,制定长效整改措施。选择适当地点增设一批便民疏导点,引导流动商贩集中有序经营;进一步规范现有便民疏导点的管理、维护、运行。

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环卫局、县食药监局

(五)城乡环境治理提升工程。巩固推行全程市场化运作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提升城乡环境整治的专业化水平,确保城区无黑臭水体;主要街道、社区小区实行垃圾分类、定时投放清运;绿化带、草坪内不能有缺株死株、枯枝败叶、垃圾杂物。探索有效管理手段,严格落实沿街商铺、单位和建筑工地“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无乱倒垃圾、污水现象。强化教育引导和管理处罚力度,劝阻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乱扔杂物、乱扔烟头、随地吐痰、随意遛狗等现象。河道实行保洁制,确保水面洁净,无大面积水草及其他漂浮物,做到河畅、水清、岸美。加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对建筑垃圾实行科学处理和规范管理。在城区合理增设公共场所,提升公厕管理水平。实施城乡清洁行动,持续抓好城乡结合部、建成区到镇街,镇街驻地公路、河道的集中治理,公路、河道周边、沿线不能有路面坑洼不平、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面源污染现象。位于建成区之外的镇街要做到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无脏乱差现象。

牵头单位:县环卫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房管局、县水务局、县园林局、县九湖五河景区管理局、各镇街

(六)集贸市场管理提升工程。实施城区农贸市场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对农贸市场进行重点整治。按照“划行归市、合理布局,通风良好、光线明亮,清洁美观、保障安全,诚信经营、管理规范”的标准,提升农贸市场档次和管理水平。对农贸市场内所有公益广告、宣传标语、门头牌匾进行全面规范,做到规范、整齐、安全、美观。落实农贸市场第一责任,完善市场环境卫生保洁制度。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劝阻占道经营、跨门头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做到市场基础设施完好,划行归市合理,物品摆放整齐。规划建设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确保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健全维权投诉机制,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欺行霸市等行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开展“文明诚信经营,安全放心消费”主题活动和“文明经营户”评选活动,引导和督促市场经营业户加强信用信誉自律,依法诚实守信经营。

牵头单位:县工商局

责任单位:商贸物流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环卫局、金乡街道

(七)社区、小区、家属院改造提升工程。开展社区小区家属院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完善基础设施、美化人居环境、保持环境卫生、规范管理秩序,确保整治工作全覆盖、无缝隙、见成效。对城区街道社区,围绕“平”字开展市政设施提升行动,围绕“美”字开展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围绕“净”字开展环境卫生提升行动,围绕“序”字开展市容秩序提升行动。持续不断加大非法小广告打击清理力度,根治城市“牛皮癣”,做到新建社区功能完善、老旧小区、家属院整洁有序、居民生活舒适宜居。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技防、人防、物防、消防建设,着力解决消防设施不完善、疏散通道被占用和楼道堵塞等问题。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商事务、协调互动的“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机制。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督促物业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加大环境整治力度,积极开展各种便民服务,自觉接受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房管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金乡街道、各相关单位

(八)移风易俗提升工程。坚持重在正面引导、重在建设养成、重在群众参与,在村居显著位置设置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宣传牌,发挥一约四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道德评议会)作用,严格执行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章程。集中整治婚丧嫁娶铺张浪费、炫富攀比、天价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封建迷信、赌博败家等陋习,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曝光不文明现象,形成移风易俗长效机制。组织对红白理事会成员进行培训,规范整顿丧葬服务市场,加大公益墓地建设。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综治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发改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新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中心、各镇街

(九)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工程。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教育、文化、民政、团委、妇联、关工委等有常态化工作品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广泛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最美少年、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学习活动,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优秀童谣征集和推广传唱活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大力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强化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建设、管理、使用。开展网吧市场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坚决取缔黑网吧,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未按实名登记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在网吧场所内吸烟,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强化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完善常态长效执法监管机制,实现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平安畅通、卫生状况全面改善、市场经营规范合法,努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综治办、县文广新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卫计局、县工商局、县民政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关工委办公室、各镇街

(十)志愿服务提升工程。加强志愿服务队伍管理,组建王杰志愿服务队,志愿服务队队名统一为:“金乡县王杰志愿服务队”,落款 XXX单位支队,并将队伍名称、标识使用于志愿服务工作的全过程。依托山东志愿服务网,加强志愿服务信息管理,提高志愿服务效率和水平。完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城市社区、各类公共文化场所、政务大厅、医院、车站、公园景区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建设,所有服务站能够正常招募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城市各小区、窗口服务单位均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提供便民服务。继续开展每周三志愿服务日活动,各部门单位组织志愿者到所包保网格、责任路段、办公场所及周边区域内开展卫生保洁、交通疏导、小广告清理,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纠正商户出店经营等。开展3大类、30项具体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围绕重要节日节点,开展节日主题活动;发挥专业人才优势,开展专业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开展特色创新活动。年底组织开展全县志愿服务评选表彰,对全年志愿服务进行总结,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服务社区。  

牵头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责任单位:各镇街、县直各部门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8年4月上旬)。召开动员大会,各责任单位根据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中所承担的任务,统筹安排创建工作任务。各镇街、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制定本部门单位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建立工作责任清单,全面启动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二)推进落实阶段(2018年4月—9月底)。各责任单位对照测评标准进行自查,针对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教育引导,严格依法管理,实施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大力提升城市形态文明、功能文明和素质文明,努力在环境洁净、市容美观、设施完善、实事惠民、行业满意、市民素质等方面取得明显提高,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整体推进,实现全面达标。

(三)迎查验收阶段(2018年10月—12月底)。各责任单位要保持和发扬持续作战、锲而不舍的精神,做到思想不松懈、标准不降低、工作不滑坡,发挥创城主体作用,进一步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全面做好材料审核、档案整理、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创建基础性工作,以一流工作成绩,迎接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年度测评。

四、保障措施

各部门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创城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是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县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中心工作。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根据所承担的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明确具体的工作方案,建立创城“三张清单”,即各单位分管领域主管工作的创城责任清单、各单位包保网格和包保路段的工作责任清单、各单位内部环境整治和文明创建的责任清单,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二)注重宣传引导。全县各部门单位特别是各新闻单位要组织骨干力量,运用各种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广泛开展创城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等活动,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报道广大市民参与创建的热情,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把正面宣传与反面警示结合起来,加强舆论的正确引导。要通过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教育,真正在全县形成上下重视支持、人人参与创建的格局。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主题广场、主题大街,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群众生活、融入社会的方方面面,实现公益广告全覆盖。

(三)加强协调联动。完善网格化和“路长制”管理,由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单位共同负责创城工作,实现社区小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无缝隙全覆盖。创城工作涉及的部门多、行业多、环节多,必须加强协作协调。已明确牵头部门的,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协调,确保目标落实到位;涉及多个部门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不等不靠,加强横向联系和沟通,形成整体合力。

(四)加大资金保障。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逐步加大城市建设和日常管理的资金投入,重点向公共管理、社会事业、基层社区及重点领域倾斜。探索利用市场机制,鼓励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五)强化督导考核。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考核。完善创城办日常检查督办、新闻媒体持续曝光、市民群众监督评议、第三方测评相结合的“四位一体”整体联动机制,进行全方位、无缝隙检查。构建对县直部门单位、各镇街的考核机制,实行月通报、季排名制度,真正形成顶真碰硬、真督实考、一抓到底的责任体系。严肃创城执纪问责,做到令出督随、限期督办、跟踪问效,确保每项工作都有安排有督查、有结果有反馈。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在创城中敢于担当、做出实绩的干部大胆提拔使用;对行动滞后、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通报批评、撤销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按照《金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金委〔2017〕36号)追究责任。

(六)保持创建常态长效。要将创建文明城市作为落实“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战略方针,推动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健全完善保持工作长效的体制机制,把各个职能部门、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的力量充分调动起来。要注重创建过程、提升治理水平、保持常态长效,持之以恒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