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0043320618/2019-001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成文日期 | 2019-01-14 10:10:13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金乡县同泰果蔬有限责任公司水洗砂生产项目、济宁市朝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休闲食品及速冻蔬菜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14日-2019年1月1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8752305 0537-8721791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水洗砂生产项目 |
金乡县同泰果蔬有限责任公司 |
金乡县霄云镇傅庙西南100米 |
广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总投资300万元,运营后年生产水洗砂30万吨。 |
一、项目营运期废气为水洗砂生产线产生的废气包括卸料、投料、输送、筛洗及堆存过程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 1)卸料、投料、输送、筛洗及堆存粉尘 项目卸料、投料、输送、筛洗及堆存过程中均会产生无组织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与物料的粒径、物料转运的距离和落差、操作管理有关,由于原料装车时进行喷水降尘,因此原料含有一定的水分和湿度。同时卸料、投料及堆存过程均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严禁露天堆存,受风力作用影响极小;车间内卸料、投料、装车作业时关闭通道口并实行自动喷淋作业,料堆设置遮盖网,并定时洒水使其表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原料筛洗过程为湿法作业,成品沙在车间内落地后随产随走,不在车间内长时间堆放。采取上述措施后,生产车间内作业产生的粉尘绝大部分在车间内可自然沉降,仅有极少量粉尘通过通道口以无组织形式排入外环境。 本项目的扬尘量可类比同类型项目估算,扬尘量约为0.001kg/t物料,本项目原材料耗量约31万t/a,则扬尘量为0.31t/a,约0.065kg/h。采取上述措施后,生产车间内作业产生的粉尘绝大部分在车间内可自然沉降,仅有极少量粉尘通过通道口以无组织形式排入外环境,扬尘产生量可降低60%以上,则场地扬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124t/a,0.026 kg/h。 2)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扬尘 项目厂区运输车辆行驶会产生扬尘污染,根据经验公式计算,项目运输车辆动力起尘量约为2.17t/a。为了减少物料运输产生的扬尘,建设单位要对厂区设置标准围墙且厂内道路进行硬化,厂区与公路连接的道路要硬化、经常清扫和洒水,保持一定的湿度;运输车辆进出厂区要经过自动感应洗车台进行清洗,运输过程全遮盖,严格限制汽车超载超速;同时,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在厂界四周种植乔木和灌木,加强厂区内环境绿化,形成绿化屏障,既能部分阻挡大风,又能减轻扬尘污染。采取上述措施的情况下,预计扬尘治理效率可以达到 80%以上,则项目运输车辆动力起尘量约为0.434t/a。 项目以整个厂区作为评价范围,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46t/a,排放速率为0.0958kg/h。 由估算模式估算得,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0.0517mg/m³,占标率5.75%,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二、项目洗沙和洗车废水经厂区沉淀池澄清后循环利用,不外排,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农田堆肥。 三、项目营运期产生噪声主要为机械噪音,设备安装隔声、减振设施,项目噪声经距离衰减、建筑隔声,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四、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泥饼和职工生活垃圾。泥饼外售其它建材厂家。生活垃圾收集到垃圾桶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2 |
休闲食品及速冻蔬菜加工项目 |
济宁市朝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金乡县崇文大道以北西福路以东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总投资20000万元。 |
一、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主要为生产加工辛辣异味、恒温车间制冷机房产生的无组织氨气。 (1)辛辣异味 通过类比企业所在济宁市食品工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金乡县鼎泰蒜制品有限公司《金乡县鼎泰蒜制品有限公司大蒜深加工项目》大蒜异味处理情况,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辛辣异味归类为臭气浓度,产生量约1000(无量纲)。企业在大蒜清洗以及辣椒、生姜和圆葱粉碎工序处设置集风装置,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之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能达到90%,吸附后大蒜臭气浓度达到200(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2000(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2000(无量纲))。未吸附的辛辣异味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20(无量纲)),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2)氨气 阀门及管线散失的氨气主要影响机房制冷间、辅助间和控制室。本项目建设的恒温车间采用了高效的蒸发器以降低氨的使用量,减少氨气散逸量。类比稻香村食品集团(金乡)有限公司肉类食品加工项目,项目每年补充氨量约0.2t。经预测,氨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二、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污水产生量为43m3/d,12900m3/a,主要含有CODCr、BOD5、SS、氨氮等,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金乡县安泰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金乡县安泰水务有限公司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蒸汽冷凝水经沉淀池冷却后用于厂区洒水或外排入金乡县安泰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本项目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金乡县安泰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噪声,车间内噪声值在75~95分贝。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行时,尽量减少两个或以上的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尽量远离厂界和办公休息区。加强厂房密闭性,采用隔声门、窗,墙壁加贴吸声材料,经常保养和维护,避免在不良状态下运行。厂内各噪声源与厂界设置隔离带,在隔离带种树木花草,进行厂区绿化。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外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建设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为职工生活垃圾、生产废弃包装材料、蔬菜大蒜次品原料,废弃物、废活性炭。生产废弃包装材料约为2t/a,定期收集外售;蔬菜大蒜次品原料,废弃物,废金属产生量约为14t/a,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项目每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5kg/d,则项目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11.25t/a,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辛辣异味吸附装置的活性炭每一个月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约为0.15t/次,折合年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5t/a。产生的废活性炭为一般固体废物,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