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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20618/2019-082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成文日期 2019-11-2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2019年11月25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19-11-25 13:4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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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山东北电电气有限公司干式变压器、油浸式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及高低压开关柜生产项目山东旗扬电气有限公司旗扬电气变压器配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1月29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8752305  0537-8721791

通讯地址:hbjhpk@ji.shandong.cn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干式变压器、油浸式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及高低压开关柜生产项目

山东北电电气有限公司

山东省金乡县经济开发区金曼克大道与南外环交汇处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总投资400万元。

一、项目废气可分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两部分,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是浇注废气、固化废气、等离子切割粉尘、焊接烟尘,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总装工序铁芯外侧刷树脂废气、打磨粉尘、注油废气、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焊接烟尘、等离子切割粉尘以及油罐呼吸废气。

一、有组织废气

 ①浇注废气、固化废气

本项目采用环氧树脂料进行线圈浇注,浇注过程在浇注设备内负压条件下进行。浇注后的半成品在固化烘箱内进行烘干,采用电加热,浇注温度为75℃、固化温度为 135℃,浇注和固化过程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浇注固化废气管道收集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 90%)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

浇注固化工序设计配套风机风量为2000m3/h,工作时间按1800h/a计,则浇注固化工序VOCs最大排放量、排放速率、排放浓度为0.006t/a0.003kg/h1.5mg/m3VOCs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标准要求。

②等离子切割粉尘、焊接烟尘

项目钢板加工部分采用等离子切割机进行切割,会产生切割粉尘,部分焊接工序会产生焊接烟尘,企业在等离子切割工序及产生焊接烟尘的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等离子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引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15m高排气筒P1排放,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3)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总装工序铁芯外侧刷树脂废气、打磨粉尘、注油废气、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焊接烟尘、等离子切割粉尘以及油罐呼吸废气,采用自然通风和强制通风相结合的方式将无组织废气排出。

经预测,本项目废气占标率均小于1%,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市政管网进济宁市海源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因此不会对周围水体环境和南水北调工程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三、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机械应力噪声和空气动力噪声,产生的噪声为间断性噪声,声级值在75~85dB(A)之间。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于室内,并加强厂房门窗密闭性,各机械安装时采用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加强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合理布置厂内各功能区的位置及车间内部设备的位置,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经采取以上措施,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项目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边角料、废润滑油、废液压油、除尘器收尘以及生活垃圾等。

其中废包装桶由厂家定期回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属于危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废边角料、除尘器收尘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只在厂内作短时间的堆放。

2

旗扬电气变压器配件技改项目

山东旗扬电气有限公司

金乡县金南工业园区内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总投资300万元。

项目废气主要是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天然气热洁炉燃烧废气。

焊接工序位于指定区域,烟尘使用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1#)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一般控制区“颗粒物”标准(20mg/m3)要求,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速率为3.5kg/h),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抛丸使用吊钩式式抛丸机对焊接后的产品进行表面处理时产生粉尘。采用抛丸机配套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尾气通过115m高的2#排气筒高空排放。通过计算,项目粉尘排放量为0.05t/a,排放速率为0.0417kg/h,排放浓度为8.33mg/m3,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一般控制区“颗粒物”标准(20mg/m3)要求。

底漆喷漆及烘干废气经水旋+过滤棉处理后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蓄热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最终经过115m高排气筒(3#)排放,漆雾排放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颗粒物20mg/m3)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3.5kg/h)要求,二甲苯、VOCs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中标准(二甲苯0.8kg/h15mg/m3VOCs 2.0kg/h50mg/m3)。

面漆喷漆及烘干废气经水旋+过滤棉处理后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蓄热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最终经过115m高排气筒(4#)排放,漆雾排放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8)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颗粒物20mg/m3)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3.5kg/h)要求,二甲苯、VOCs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中标准(二甲苯0.8kg/h15mg/m3VOCs 2.0kg/h50mg/m3)。

锅炉燃料废气:本项目采用天然气锅炉给固化工序提供热风,项目天然气锅炉燃料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燃料废气15m高排气筒(5#)直接排放,烟尘排放浓度为7.71mg/m3SO2排放浓度为29.35mg/m3NOX排放浓度为137.24mg/m3,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9)及修改单、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第四时段一般控制区要求及修改单、《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公告20189号)中相关特别限值的要求。

二、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漆雾处理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三、项目噪声主要是剪板机、冲压机、抛丸机、风机等各种运转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级约65~90dB(A)。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于室内,并加强厂房门窗密闭性,各机械安装时采用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加强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在厂区总体布置中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主厂房尽量远离办公区,以减轻噪声对厂区及厂外周围环境的影响。

设备噪声采用上述隔声、减震措施后,经过厂区绿化及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昼间≤65dB(A),夜间≤5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项目投产后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4.5t/a)、下脚料(5.0 t/a)、焊渣(0.2t/a)除尘器收集的粉尘(2.22 t/a)等一般固废以及废机油(0.2t/a)、废切削液(0.5t/a)、漆渣(0.226t/a)、废过滤棉(0.8t/a)、废活性炭(1.0t/a)等危险废物。堆放固体废物的场所应做地面硬化处理并分类堆放,固体废物只在厂内作短时间的堆放,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固体废物处置均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