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0043320618/2019-075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成文日期 | 2019-09-10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济宁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胡集分输站及配套管线工程、山东腾骏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750吨蒲公英茶叶生产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固废部分)。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9月10日-2019年9月12日(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7-8752305 0537-8721791
通讯地址:金乡县水务大厦10楼
邮编:272200
作出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布时间 |
1 | 济宁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胡集分输站及配套管线工程 | 济环验(金乡)〔2019〕54号 | 2019年9月10日 |
2 | 山东腾骏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750吨蒲公英茶叶生产项目 | 济环验(金乡)〔2019〕55号 | 2019年9月10日 |
附件:相关批复文件济环验(金乡县)【2019】55山东腾骏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750吨蒲公英茶叶生产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