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对山东亿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0吨/年草铵膦、10000吨/年精草铵膦、10000吨/年氯虫苯甲酰胺、1000吨/年苯唑草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公示内容
山东亿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0吨/年草铵膦、10000吨/年精草铵膦、10000吨/年氯虫苯甲酰胺、1000吨/年苯唑草酮,拟北厂区主要建设草铵膦生产车间2座,及配套原辅材料、产品储存区及办公楼、研发中心;南厂区拟建设精草铵膦装置1座、苯唑草酮车间1座、氯虫苯甲酰胺车间1座、氯化铵洗涤车间1座,及配套原辅材料、产品储存区、污水处理区。年产20000吨/年草铵膦、10000吨/年精草铵膦、10000吨/年氯虫苯甲酰胺、1000吨/年苯唑草酮,项目总投资62800万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文档的方式和途径
电子版报告获取方式:山东亿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0吨年草铵膦、10000吨年精草铵膦、10000吨年氯虫苯甲酰胺、1000吨年苯唑草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pdf
建设单位查阅地址:济宁市金乡县胡集镇山东亿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查阅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可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建设项目周边的居民等可能受影响的个人和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项目单位:山东亿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8954053788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1)电子版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邮箱: yssyahb@163.com;
(2)纸版公众意见表,提交山东亿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杨经理。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亿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