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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27157/2020-128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0-10-2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金市监字〔2020〕64号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县市场监管系统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2 11: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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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市监字〔2020〕64号

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县市场监管系统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各相关科室:

  现将《2020年度全县市场监管系统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2日

                                                    

2020年度全县市场监管系统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市场监管总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县市场监管系统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对象及检查内容

  1.2020年新登记注册企业(定向抽查,登记时间截至2020 年7月31日),抽查比例为5%,检查内容为登记事项检查、广告行为检查、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商标使用行为检查;

  2.全省生活美容机构(定向抽查),抽查比例为10 %,检查内容为登记事项检查、广告行为检查;

  3.2018、2019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的企业(定向抽查), 抽查比例为30%,检查内容为登记事项检查;

  4.风险分类D类企业(定向抽查),抽查比例为30%,检查内容为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广告行为检查、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商标使用行为检查;

  5.拍卖经营活动主体(定向抽查),抽查比例为100%,检查内容为拍卖活动经营主体资格的检查;

  6.网络交易平台及商品交易市场(定向抽查),抽查比例为50%,检查内容为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7.全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定向抽查),抽查比例为100%, 检查内容为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8.全省在营企业(不定向抽查),抽查比例为1.7%,检查内容为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广告行为检查、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商标使用行为检查;

  9.全省在营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定向抽查),抽查比例为 1%,检查内容为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广告行为检查、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商标使用行为检查;

  10.全省在营个体工商户(不定向抽查),抽查比例为0.3%, 检查内容为登记事项检查、广告行为检查、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商标使用行为检查。

  检查对象名单由省局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统一随机摇号抽取,信用监管科已将具体抽查名单派发至各市场监管所、科室执法人员账号。

  二、检查人员

本次抽查我局共有执法人员34名参加,各市场监管所、科室设置2名执法人员。登录账号为执法证号,原始密码为123。

三、检查时间

本次抽查工作,从2020年8月21日开始至2020年11月 25日结束。各市场监管所、科室应在11月25日前,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防疫要求。在开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做好安全防控。要全面贯彻上级各部门关于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达产的工作部署,实现随机抽查和指导帮扶工作的有机结合。要积极调研企业困难和诉求,对于共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

  (二)加强统筹规划。要将对生活美容机构的抽查与落实《关于转发国卫办监督发〔2020〕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鲁卫监督字〔2020〕5号)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生活美容院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及时通报卫生健康部门;要将对2018、2019连续两个年度年报未报送企业的抽查与清理规范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相结合,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注意取得相关证据。

  (三)规范检查流程。本次抽查涉及的检查对象,由省局统一抽取。信用监管科应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査工作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人员匹配。实施检查前,检查人员要提前告知被检查对象做好材料准备工作。一定要审慎录入检查结果,杜绝随意修改检查结果。

  信用监管科要发挥主体责任,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推动全县按时保质完成抽查任务。县局业务科室负责指导本业务条线抽查工作,抽查中遇到的问题,由县局相关业务科室统一汇总后及时对口请示市局相关业务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