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828663544391Y/2020-1288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0-11-02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各有关用水单位:
因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限额等原因,经函询县水务局意见,于2019年11月29日暂停办理了取水许可审批。现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业取水许可管理的通知》(鲁水资字[2015]19号)、《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衔接工作的通知》(鲁水许字[2020]1号)和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做好取水许可审批和监管工作的通知》(济水资字[2020]10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取水企业的合法用水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经函询县水务局,保持我县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不变的前提下,启动办理取水许可审批。
我局决定于2020年11月4日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本着“总量控制 留有余量”的原则,审批限额至用水指标上限,即停止办理取水许可。
办理地址:金乡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投资项目区
电话0537-8716955
特此通告。
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