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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20618/2020-135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成文日期 2020-11-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2020年11月23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23 14: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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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山东安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000辆/年废旧车辆回收拆解项目、山东公用水污染治理有限公司济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金乡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23日-2020年1127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8752305  0537-8721791

通讯地址:hbjhpk@ji.shandong.cn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20000辆/年废旧车辆回收拆解项目

山东安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金乡经济开发区金曼克大道东侧,惠民路南侧

济宁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总投资12000万元。

一、项目废气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包括破碎粉尘、切割粉尘、打包压块粉尘、拆解预处理平台汽柴油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包括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废气、拆解废气、制冷剂抽取过程产生的废氟利昂废气。

其中,切割粉尘经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1#,除尘效率98%)处理通过一根15m高P1排气筒排放,P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5mg/m³、排放速率为0.005kg/h、排放量为0.013t/a,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20mg/m3、3.5kg/h)。

打包压块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同破碎粉尘经一套布袋除尘器(2#,除尘效率98%)处理通过一根15m高P2排气筒排放,P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0.75mg/m³、排放速率为0.215kg/h、排放量为0.517t/a,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20mg/m3、3.5kg/h)。。

拆解预处理汽柴油挥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1套两级活性炭串联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0.024t/a、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速率0.02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4mg/m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60mg/m3、3.0kg/h)标准要求。

汽车拆解在封闭车间内进行,粉尘经自然沉降后通过排气扇排处车间,粉尘排放量为 0.08t/a。废油液挥发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量为0.027t/a。空调制冷剂主要为氟利昂和四氟乙烷,挥发量很少,在操作过程中仅有少量气体会泄露到空气中,经大气稀释扩散后排放,排放量约为0.001t/a。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为0.224t/a。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对厂界的贡献值较小,厂界颗粒物、氟化物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的厂内浓度、厂界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拆解工人洗手污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等。其中,车辆清洗废水、拆解工人洗手污水和初期雨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金乡县海源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周围地表水影响较小。

三、项目投入运行后,部分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同时可利用建 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可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采取降噪措施以 及距离衰减后噪声源对各场界的影响值不大,经预测各厂界噪声排放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一般固体废物为转化器及消声器、汽车拆解不可用材料、废镍氢电池、废锂离子电池和废锂聚合物电池、除尘器收尘、强磁、引爆后的安全气囊。危险废物包括废油液、废机油滤清器、其他电子电器产品中的电路板、废镍镉电池、废铅酸电池、液化气罐、废尾气净化催化剂、电容器、制冷剂、含铅部件、含汞合金开关、废密封胶、隔油池废油、沉淀池沉渣、废吸油毡、沾油废手套、抹布、废活性炭等。

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转化器及消声器、强磁外售物资回收站,综合利用;汽车拆解不可用材料、除尘器收尘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引爆后的安全气囊外售给尼龙织布回收企业;废镍氢电池、废锂离子电池和废锂聚合物电池交由电池回收企业处置;废油液、废机油滤清器、其他电子电器产品中的电路板、废镍镉电池、废铅酸电池、液化气罐、废尾气净化催化剂、电容器、制冷剂、含铅部件、含汞合金开关、废密封胶、隔油池废油、沉淀池沉渣、废吸油毡、沾油废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

本项目严格按《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其他危险废物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后,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拆解车间和储存区地面都进行了硬化和防渗处理,设有截排水沟。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 对环境影响较小。

2

济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金乡县)

山东公用水污染治理有限公司

金乡县马庙镇、兴隆镇、化雨镇、卜集镇、鱼山镇

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总投资16374.06万元。

一、项目H2S、NH3的总产生量分别是7.21kg/a、187.31 kg/a,鱼山镇污水处理站均为地埋式净化槽,占地小、设施少,且均采用密闭设施,站区内恶臭产生量少,通过在站区喷洒生物除臭剂、加强周围绿化等措施减轻对环境影响。马庙镇、兴隆镇、化雨镇、卜集镇污水处理站经各站内生物滤塔一体设备处理,臭气浓度去除率约为80%以上,处理后经2m的导气管排放,排放量分别是马庙镇H2S:0.736 kg/a、NH3:19.009 kg/a;兴隆镇H2S:0.355kg/a、NH3:9.165kg/a;化雨镇H2S:0.237kg/a、NH3:6.110kg/a;卜集镇H2S:0.118 kg/a、NH3:3.055kg/a。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二、项目主要处理马庙镇、兴隆镇、化雨镇、卜集镇、鱼山镇的生活污水,不涉及工业废水,处理后满足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693-2019)一级标准、二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同时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用于周边村庄喷洒路面、绿化及农田灌溉,不外排。

三、项目车间内的噪声源主要为泵、风机等设备的噪声,运行期间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是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栅渣、污泥和废旧紫外线灯管。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栅渣和污泥定期由山东公用集团金乡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