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180kt/a工业级双氧水(27.5%)及38kt/a双氧水衍生化学品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占地260亩,新建设180kt/a工业级双氧水(27.5%)(规格为27.5%、35%、50%(其中50%规格≤9万吨(折27.5%))及38kt/a双氧水衍生化学品项目。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产品包括:180kt/a工业级双氧水(27.5%);二期产品包括:20kt/a食品级双氧水(35%)、10kt/a电子级双氧水(30%)、2kt/a二叔丁基过氧化氢(DTBP) 、5kt/a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TBPB)、1kt/a过氧化2-乙基己酸叔丁酯(TBPO) 产品。新建生产厂房8座、包装厂房5座、成品仓库4座、原料仓库3座、罐区、机修及五金库1座、办公楼1座等其他附属建筑;新建循环水系统、消防水系统、高纯水系统、变配电站、空压氮气站、冷冻站、污水处理站、事故废水收集池、危废暂存间、消防水池等配套公用工程;新建液体物料罐组及泵房、装卸站等。项目总投资106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济宁江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晓雍
电话:19963935800
电子邮箱:cxy5655@163.com
三、征询事项
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当前本地的主要环境问题;
(2)本工程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
(3)对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4)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提交。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江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提交:
1、电子版意见,可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
邮箱:cxy5655@163.com
2、纸质版意见,可邮寄至建设单位环保科。
地址如下:济宁市金乡县胡集镇济宁化工产业园区济宁江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单位:济宁江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