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2020〕4号关于印发《金乡县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04- 02 14: 42 信息来源: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制机制和方法创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9号)《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发〔20203号)。结合金乡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总目标,立足金乡实际,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双赢”,加强劳动关系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形成“组织领导体系健全完善,民主协商体系全面覆盖,劳动保障监察体系执行有力,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体系便捷高效,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体系功能完备”的工作格局,努力打造和谐劳动关系“金乡模式”,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党政主导与社会协同相结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突出基层治理、自我管理,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提高全社会协同推动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统筹规划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系统推进,多头发力,突出问题导向、源头治理,解决劳动关系领域实际问题和矛盾,以改革推动工作、在实践中检验改革成效。

(三)创新体制机制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突出文化浸润、互促共进,融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因素,为深化改革提供更加持久的力量。

三、工作路线图

改革试点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2020年4月)

1.召开动员部署工作会议。

2.选择有关镇街、园区、单位和企业作为改革任务试点单位。

(二)推进阶段(2020年4月—12月)

1)各试点单位根据任务分工,扎实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2)加强对试点单位的工作指导,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加强工作调度,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议或现场观摩会议。

(三)深化阶段(2021年1月—6月)

1.总结各项改革试点任务阶段性成果,提炼形成制度机制,报济宁市并申请在全市深化推广。

2.跟踪、指导各项制度机制推广落实情况,不断丰富和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四)总结阶段(2021年7月—12月)

1)各试点单位开展自评自查,总结改革试点成果。

2)全面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改革成果。

四、重点任务

(一)创新“区域性、行业性”劳动关系集体协商机制。

1.加强协商主体建设。推动大蒜产业、石化行业工会联合会、高河街道总工会规范化建设,召开大蒜行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联合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健全完善行业协商主体,建立工会与企业家组织沟通协商机制。加强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建设,为协商提供专业化服务。推进工会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工作,加强政治引导、示范带动、联系服务。

2.制定集体协商导则。深入高河街道调研,制定区域性集体协商工作导则深入大蒜、石化行业调研,制定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导则,分类推进实施,丰富协商内容,创新协商三方指导、要约行动独立协商、协商磋商干预等模式,从代表产生、发出要约、开展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协议落实等方面,进行全过程跟踪、全流程指导,推动集体协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3.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成立协商协调和沟通领导小组,采取随机抽查、定期巡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集体协议签订、报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集体协商争议协调处理,完善工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介入和处置机制。组织劳模代表常态化视察检查。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县工商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

(二)实施安全生产“素质固安”工程。

1.强化“体验式”安全教育。选择金乡街道和胡集镇两处“素质固安”公众安全教育体验基地,设置各类体验项目,达到“体验一次,记一辈子”效果。招募志愿者,组建志愿服务队伍,为企业和职工提供安全教育公益服务。

2.开展安全技能培训。组建由企业专家、企业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班组长、技术业务骨干、行业专业人员等人组成的“送教”培训团,加强企业职工安全技能培训。在企业设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日”,组织职工开展“四个一+N”安全生产主题系列警示教育活动。

3.加强安全文化宣传。开展“安全文化传播”活动,在醒目位置设立安全公益广告宣传橱窗或电子显示屏,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意识宣传。设置“素质固安”公益广告,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

配合单位:各镇街、园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履责、密切合作,抓好各自业务领域的任务落实,形成工作合力。成立改革试点工作专班,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分析研究、评估论证和工作指导。

(二)明确责任分工。试点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下,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抓好改革配套措施制定和工作督促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试点中的重大问题,综合运用指导、服务、监督等手段,推进改革创新。改革试点任务负责单位作为改革试点责任主体,负责承接和落实改革试点任务,创新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多渠道、全方位深入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总结、推广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工作创新的实践经验,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城市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保障投入。完善劳动关系工作机制,加强劳动关系队伍建设。加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经费保障,纳入财政预算。

 

附件:金乡县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金乡县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郑士民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李福东  县委常委、副县长

   长:程铁鹏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党组书记

赵宝银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老干部局局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

                      副主席

              周爱军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杨灿立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孟新霞  县民政局局长

卓根存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群立  县总工会副主席

              白林昌  县工商联副主席

              安仰彪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县

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     

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赵宝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