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004323245D/2020-105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应急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灾害救助 |
成文日期 | 2020-06-10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我县自然灾害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提升救灾应急救助保障能力和水平,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制定本规划。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济宁市自然灾害救助办法》、《济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三、工作目标
坚持“规模适度、品种丰富、质量可靠、保障有力”的原则,统筹军民融合发展需求,兼顾国防动员准备需要,全面完善政府储备为主、社会化储备为辅的县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储备规模。到2022年底,县级物资储备能够保障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达到国家规定的救灾物资储备规模要求(民函〔2013〕374号)。
(二)储备种类。结合我县自然灾害的特点和地域、气候特征,县级救灾物资储备重点要考虑灾害救助的需求,主要以被服类、安置类、装具类等物资为主,适当储备部分装备类物资。
(三)社会化储备。加大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力度,对不宜长时间储备的饮用水、应急食品、副食品、肉制品等食品类物资,采取与当地生产企业、商场、超市签署协议的方式进行储备。
(四)储备名录与数量。被服类、安置类、装具类、装备类等四大类储备名录和数量详见附件。食品类物资以保障5000人的50%,即2500人的日常储备数量。
五、保障措施
(一)逐步扩大规模,丰富储备种类。根据国家确定的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以保障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为目标,逐步扩大县级救灾物资储备数量和规模,优先储备生产周期长、市场临时采购难度大、需求数量多的物资,力争到2022年底,物资储备数量和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统筹考虑我县自然灾害特定、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分布等因素,丰富救灾物资储备的种类和名录。
(二)加大资金投入,确定储备计划。资金保障是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的基础,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确定的县级救灾物资储备最低规模和名录,依据本规划和年度采购计划,安排救灾物资储备所需资金。应急管理部门要依据本规划,根据本县现有救灾物资库存情况,细化物资储备年度采购计划,编制年度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和名录,商县财政、发展改革部门意见,满足本县救灾工作需要。
(三)依法依规采购,确保物资质量。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据本规划和年度采购计划,完成救灾物资的采购、质检和收储、管理。救灾物资的采购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采购,要严格落实质量检测制度,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
(四)健全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县财政、应急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协作、协同联动,依据各自职责,协同高效做好本县救灾物资储备工作,要建立救灾应急物资储备联动机制与日常协调机制,健全信息共享制度,确保救灾物资储备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升本县救灾物资储备水平,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