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政办字〔2020〕27号关于印发金乡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金乡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乡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金乡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编制好“十四五”规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围绕县委既定发展定位、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以转型升级创新为主线,聚焦发展差距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抓住用好重要机遇期,坚持高点定位、科学谋划,强化部门协同、规划衔接,系统提出“十四五”发展的目标方向、全面绘就全县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省、市规划体系建设要求,建立以县发展规划(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县规划纲要)为统领,以县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县、镇街(园区)两级三层次规划组成,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全县规划体系。
(一)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县“十四五”规划纲要是我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战略性、综合性文件,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重要依据,是全县各级各类规划的总遵循。县“十四五”规划纲要根据县委《关于制定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由县政府组织编制,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由县政府发布并组织实施。(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直各部门,各镇街、园区、指挥部配合)
(二)县级专项规划。专项规划依据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以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特定领域为对象,原则上限定于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且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市场失灵领域,是指导特定领域发展、布局重大工程项目、合力配置公共资源、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要与“十四五”规划纲要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避免规划出台时间过晚,影响规划合力的形成。县级重点专项规划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后制定编制目录清单,报请县政府批准,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牵头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综合协调)
(三)县级区域规划。区域规划依据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主要以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地区、跨行政区且经济社会活动联系紧密的连片区域以及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的特定区域和重大平台为对象,以贯彻实施我县重大区域战略、协调解决跨行政区重大问题为重点,是指导特定区域发展和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镇街、园区、县直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区域规划编制目录清单,报县政府批准,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牵头负责;有关镇街、园区、指挥部配合)
(四)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依据全国、全省、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以全县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聚焦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并以此为载体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管控手段,是规范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秩序、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的重要依据。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报请县政府批准的空间类专项规划,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拟定编制目录清单,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由县政府组织编制,与县“十四五”规划纲要衔接后,按程序报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有关镇街、园区、指挥部配合)
(五)其他相关要求。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符合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主要指标、约束性指标全部纳入县“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各镇街、园区规划纲要由各镇街、园区提出,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报送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各镇街、园区规划纲要,要符合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各镇街、园区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协调)
三、进度安排
根据省、市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安排,我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展开。
(一)基本思路形成阶段。在前期重大课题、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研究基础上,2020年6月中旬形成金乡县“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充分征求意见建议,并与市规划思路衔接后,报县政府审定。
(二)纲要框架形成阶段。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初稿。各部门完成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初稿,报县发展和改革局。10月份起,组织各类规划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做好规划间的衔接协调。
(三)草案形成审议阶段。县委出台《关于制定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送审稿,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经与市发改委衔接,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各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根据县“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做好衔接并修改完善,报县政府审定。
各镇街、园区规划纲要、县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进度,原则上要与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进度基本一致并略有超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金乡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县“十四五”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具体负责规划编制组织、协调等工作。聘请高层次的规划编制机构,成立综合性的专家团队,高水平编制规划纲要。
(二)密切沟通协调。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充分发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切实发挥好牵头推进、组织协调和督导落实作用。要建立“十四五”规划编制协同联动机制,定期对接规划编制有关情况,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加强规划衔接,报请县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必须先报送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县“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衔接重点是规划的主要目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风险防控等,必要时规划编制部门与“十四五”编制专家团队开展论证。
(三)全力对上争取。抢抓规划编制的窗口期,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会同各镇街、园区谋划论证一批事关全局长远的重大事项,纳入县级“三个重大”库。对“三个重大”谋划争取,实行台账管理,联合策划事项、联动争取政策,定期提请政府专题会议研究,争取进入市、省、国家规划布局。“三个重大”争取列入国家、省、市“十四五”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工作成效,纳入县直部门、镇街、园区“三争”工作考核。
(四)创新编制方法。以规范化、民主化的程序编制规划,把起草、衔接、论证、审批、发布等程序制度化。广泛听取镇街、园区、部门单位、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汇聚众智反映民意。充分发挥专业团队研究力量,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增加可视化元素,努力做到形式新颖、通俗易懂。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产业、区域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同步考虑规划实施责任分解,确保规划可落地、易评估。
(五)强化支撑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配备专业团队,明确一名分管同志专门负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任务并及时报送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和调查研究,提高规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十四五”规划纲要、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的保障力度,从预算内安排专项经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及区域规划(实施方案)
目录
2.“十四五”规划编制重点工作时间进度表
附件1
“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及区域规划
(实施方案)目录
序号 | 规划名称 | 牵头部门 |
(一)专项规划 | ||
1 | 金乡县“十四五”人才发展专项规划 | 县委组织部 县人社局 |
2 | 金乡县“十四五”文化发展改革规划 | 县委宣传部 |
3 | 金乡县“十四五”政法智能化建设规划 | 县委政法委 |
4 | 法治金乡建设“十四五”规划 | 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 |
5 | 金乡县“十四五”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 | |
6 | 金乡县“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 县残联 |
7 | 金乡县“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 县工信局 |
8 | 金乡县“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 | 县商务局 商贸物流园 |
9 | 金乡县“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 县教体局 |
10 | 金乡县“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 | 县科技局 |
11 | 金乡县“十四五”高端装备产业规划 | 县工信局 高端装备产业园 |
12 | 金乡县“十四五”食品产业发展规划 | 县工信局 食品产业园 |
13 | 金乡县“十四五”新材料产业规划 | 县工信局 新材料产业园 |
14 | 金乡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 县民政局 |
15 | 金乡县“十四五”养老事业发展规划 | |
16 | 金乡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 县人社局 |
17 | 金乡县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8 | 金乡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
19 | 金乡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 县交通运输局 |
20 | 金乡县“十四五”水务发展规划 | 县水务局 |
21 | 金乡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 县农业农村局 |
22 | 金乡县“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 | 县商务局 |
23 | 金乡县“十四五”开发区发展规划 | |
24 | 金乡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25 | 金乡县“十四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 | 县卫健局 |
26 | 金乡县“十四五”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27 | 金乡县“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 | 县应急管理局 |
28 | 金乡县“十四五”市场监督发展规划 | 县市场监管局 |
29 | 金乡县“十四五”药品安全发展规划 | |
30 | 金乡县“十四五”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 县医疗保障局 |
31 | 金乡县“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 |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
32 | 金乡县“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 县能源局 |
33 | 金乡县“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 县大数据中心 |
34 | 金乡县“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 | 县气象局 |
(二)区域规划 | ||
1 | 金乡县莱河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 | 莱河新区指挥部 |
2 | 金乡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十四五”发展规划 | 现代农业产业园 |
3 | 金乡县沙河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 | 沙河新区指挥部 |
附件2
“十四五”规划编制重点工作时间进度表
序号 | 主要工作 | 进度安排 | 责任单位 | |
一、县“十四五”规划纲要 | ||||
(一)基本思路形成阶段(2020年6月中旬前) | ||||
1 | 建立县级“三个重大”库,提出拟纳入国家、省、市规划的重大事项建议,适时召开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加大对上争取,力争我县更多战略、项目、政策纳入国家、省、市“十四五”发展规划、专项规划。 | 每季度末月25日前 |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直有关部门 各镇街、园区 各相关指挥部 | |
2 | 印发“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确定编制团队,下达重点专项规划目录,全面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 2020年6月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
3 | 聘请高层次的规划编制机构,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规划编制提供全方位支持。 | 2020年6月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
4 | 形成金乡县“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充分征求意见,与市发改委衔接后,报县政府审定。 | 2020年上半年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
(二)规划纲要框架形成阶段(2020年6月至县“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前) | ||||
5 | 成立县“十四五”规划《纲要》起草小组,建立部门、镇街、园区、指挥部协同联动机制,启动起草工作。 | 2020年6月 |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直有关部门 各镇街、园区 各相关指挥部 | |
6 | 开展县域内调研。 | 2020年6月-9月 | 规划《纲要》起草组 | |
7 | 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 2020年6月-10月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
8 | 组织各镇街、园区、部门、指挥部提出拟纳入国家、省、市、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重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大政策举措等,上报各自“十四五”规划思路。 | 2020年6月-10月 |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直有关部门 各镇街、园区 相关指挥部 | |
9 | 在总体思路的基础上,深化重大问题研究,起草形成县“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 | 2020年8月 | 规划《纲要》起草组 | |
10 | 组织各类规划开展意见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并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做好规划间的衔接协调。 | 2020年8月-10月 | 县发展和改革局 规划《纲要》起草组 | |
11 | 积极做好汇报对接,争取我县更多的“三个重大”事项纳入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重点专项规划。 | 2020年10月 |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直有关部门 各镇街、园区 相关指挥部 | |
(三)草案形成审议阶段(县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后-2021年初) | ||||
12 | 根据县委《建议》,起草形成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同步完成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 | 2020年11月 | 规划《纲要》起草组 专项规划牵头 部门 | |
13 | 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和群众团体意见建议,修改形成规划《纲要》(草案)。 | 2020年11月 | 县发展和改革局 规划《纲要》起草组 | |
14 | 召开县“十四五”规划专家咨询论证会,对规划《纲要》(草案)进行论证。 | 2020年11月 | 县发展和改革局 规划《纲要》起草组 | |
15 | 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汇报规划《纲要》(草案),修改形成规划《纲要》(送审稿)。 | 2020年12月 | 县发展和改革局 规划《纲要》起草组 | |
16 | 将县规划《纲要》(送审稿)上报市发改委,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 | 2020年12月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
17 | 按程序论证完善后,将县规划《纲要》(送审稿)报请县委、县政府审定。 | 2020年12月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
18 | 县政府将县规划《纲要》(送审稿)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 2021年初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
二、县级专项规划及区域规划(实施方案) | ||||
1 |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规划思路、提纲。 | 2020年6月 | 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牵头部门 | |
2 | 形成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初稿,报县发展和改革局。 | 2020年7月 | 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牵头部门 | |
3 | 加强县规划《纲要》框架、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衔接。 | 2020年8月-10月 | 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牵头部门 | |
4 | 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进行深入论证,形成专项规划(送审稿)、区域规划(送审稿)。 | 2020年8月-12月 | 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牵头部门 | |
5 | 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经与县规划《纲要》衔接后,上报县政府审定印发。 | 2021年3月 | 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牵头部门 | |
6 | 县直有关部门自行编制或批准的专项规划经与县规划纲要衔接后,按程序报批,由牵头部门印发实施。 | 2021年6月 | 县直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