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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2096T/2020-145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组配分类 职责边界清单
成文日期 2020-06-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金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责边界清单
发布日期:2020-06-23 16: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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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事项名称涉及部门职责边界界定
1改造投资项目管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
2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进清洁供暖相关产业发展,推动企业加强生产制造和研发创新,促进产业升级。
3节能管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4校车安全管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参加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参与制定并及时修订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加强对校车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校车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所生产(包括改装)的校车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负责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
5职业教育部分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推进全县公共实训中心(基地)建设,指导相关企业向职业学校开放,为职业教育中心的学生和教师提供实习、培训场所和设备,并积极为职业学校提供兼职教师。
6教育招生考试安全保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考点周边电磁环境监测,负责在考点周围安排无线电监测设备和车辆,对不明信号、涉嫌作弊的无线电信号及时予以定位和查找,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7信息产业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
8电动汽车以及充电设施管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电动汽车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拟订我县相关规划、政策,指导我县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9食盐监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管理工作。承担食盐专营工作监督检查责任。
10推动全县非公(民营)经济发展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按照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11注销被列入淘汰落后关停企业生产许可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汇总整理上年度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情况,并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公告。
1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包括: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销、进出口以及相应储存;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产品质量;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销单位,组织销毁处置生产、经销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
13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将生产、销售违标车辆的企业纳入信用记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其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负责宣传电动自行车新标准以及生产、销售、使用违标车辆的危害及后果,警示生产、销售企业不生产、不销售违标电动自行车,引导群众不购买、不使用违标车辆,努力营造电动自行车新标准贯彻执行良好氛围。负责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相互通报发现的违规生产、销售企业信息,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
14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无线电管理设备,监测、打击、整治“黑广播”“伪基站”。
15扬尘污染防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规模以上非煤矿产资源加工工业企业和其他工业企业内部堆场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工作。
16重污染天气应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制定秋冬季工业企业绿色管控方案,并督促各镇街、园区落实。配合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做好绿色管控方案中分管行业的应急响应停产限产措施。完成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7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协调老旧小区移动、联通、电信、铁塔管线设施改造等工作。
18无障碍环境建设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进无障碍信息技术应用,指导无障碍信息交流平台建设。
19节约用水管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业节约用水有关标准,发布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具体名录,落实工业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
20成品油监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配合县发改局争取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和申报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工作。完成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1报废机动车监督管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在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实施有关的监督管理。
22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实施县内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和省市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和车辆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加强公告内车辆生产企业管理,组织开展生产一致性监督,对违反准入管理规定的企业督促整改。
2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联系协调应急工业物资生产企业。
24森林、草原(地)防灭火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助森林火灾扑救中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负责落实免收森林防火抢险救灾专用无线电台频率占用费等政策;负责协调森林火灾有关抢险救援工业产品的应急保障。
25防汛抗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工业企业增加相关救灾物资的应急生产,协调县内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和应急通讯准备,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民爆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26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所监管县属企业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27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行业管理和指导,鼓励药品企业积极开展追溯体系建设。
28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
29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事项相关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及时将与该事项相关的监管和执法信息告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30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需由国家、省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上报。负责对相关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及时将与该事项相关的监管和执法信息告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