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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27157/2020-149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0-07-0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金市监字〔2020〕46号关于印发《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6 11: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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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市监字〔2020〕46号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县局各科室、综合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照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经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6日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照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力全面复工复产达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通知要求》(国市监竞争〔2020〕94号)及省、市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细化工作方案,统筹规划、科学推进,准确把握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定位。紧紧围绕我县发展战略,瞄准新旧动能转换工作靶向,抓好重点工作,攻坚克难、积极作为,不断将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向纵深推进,努力营造我县良好的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保护企业知识产权。

一是坚决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从快从严查处已有举报案件,及时公布典型案例。

二是结合实际,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制定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指引、指南等,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企业正当的市场竞争利益和竞争优势。

三是对各类企业特别是科创型企业,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及商业秘密保护规章的宣传培训,指导企业正确认知商业秘密范围,提高商业秘密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和完善保密协议等商业秘密保护内部管理制度。引导企业树立公平竞争意识,自觉依法合规经营,明确权利边界,避免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

(二)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

聚焦民生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提升要素交易监管水平,规范交易行为,加强对商业贿赂、帮助虚假宣传、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监管执法。

一是加强防疫物资领域监管。重点查处口罩、额温枪等商品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特殊标志,对企业或商品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安全健康,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二是加强生活消费领域监管。重点查处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对“保健”市场中普通商品宣称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对商品成分、功效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依法维护老弱病幼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查处医疗美容机构对商品功效、性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依法维护妇女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查处教育培训机构对提供服务的内容、资质、所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依法维护学生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直播平台领域监管。重点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主要包括:将他人注册商标,尤其是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仿冒混淆行为;在APP、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等平台对商品功效、销售状况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行为;网红代言人及团队、“刷单”公司等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行为;互联网经营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商业诋毁行为。

四是加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监管。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建立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企业变相捐赠等行为”要求,重点查处经营者采取捆绑耗材和配套设备销售、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等方式,贿赂对交易有影响力的单位或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商业贿赂行为;擅自使用医疗机构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商标、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等标识的仿冒混淆行为;医疗机构在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相关公众的虚假宣传行为。

五是加强要素市场监管。重点查处房地产、金融、技术等要素市场商业贿赂、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三)认真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检查迎检工作

要高度重视,提前谋划,认真准备《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后的实施情况,以及本地围绕“放管服”改革,在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改革创新举措等材料,配合做好前期调研、实地检查、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推动有关方面严格落实法律制度和法定职责,充分做好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情况的迎检准备,确保检查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权威性。

(四)大力宣传贯彻《禁止违法促销行为暂行规定》

积极主动服务企业,针对复工复产后容易发生违法促销问题的网络电商、餐饮、教育等重点行业,采取监管服务前置措施,加强宣传指导,避免企业因不知晓《暂行规定》而违法违规。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认真研读《暂行规定》原文,准确把握立法本意,精准执法和指导企业。广泛开展宣传,指导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帮助消费者依法维权。

三、工作进度

自2020年7月开始,每月18日前将当月《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例材料、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等报送县局反不正当竞争科。2020年12月1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副局长为组长、反不正当竞争科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反不正当竞争科全体人员为小组成员,负责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具体实施,认真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检查迎检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材料报送工作。

(二)严格纪律要求

一是加强对执法人员工作纪律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认真研读《禁止违法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准确把握立法本意,精准执法和指导企业,牢牢把握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职责定位,坚定信心,主动作为;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准确指导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帮助消费者依法维权,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帮助;三是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大力宣传贯彻《禁止违法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加强宣传指导,避免企业因不知晓《暂行规定》而违法违规;四是加强协作配合,开展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三)执法处置到位

严格执法办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等重大疑难、新类型、典型案件的研究和查办力度,在实践中提升案件查办能力。充分利用大数据、电子信息化等社会服务体系,提升案件取证、分析效率和质量,实现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能力现代化。执法处置工作做到依法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移送移交。

(四)及时报送数据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作规范要求,收集整理反

不正当竞争执法材料,认真做好案例分析,按时上报统计表和案例材料,并确保数据和材料的准确性、规范性,企业违法处罚信息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加强上下联动,对工作中发现的系统性、行业性问题及跨区域案件线索,及时上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