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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58015/2020-121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发展和改革局 组配分类 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
成文日期 2020-06-0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重新明确有线电视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金发改〔2020〕45号)
发布日期:2020-09-19 11: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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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

根据《山东省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济宁市市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金乡县县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明确有线电视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济发改收费[2020]114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县有线电视收费政策重新明确如下:

一、放开新装有线电视一次性建设费和补办数字电视机顶盒IC卡工本费,保留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二、县域内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

(一)城市用户为25元/月、农村用户为16元/月。同时由有线数字电视运营机构向每个有线电视用户免费提供一台数字机顶盒;同址、同户家庭的第二台或多台机顶盒,其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为每台6元/月,机顶盒需自行购买。

(二)烈士家属、老红军、老红军配偶按12元/月收取,免费提供一台机顶盒;如申请第二台或多台机顶盒,其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为每台6元/月,机顶盒需自行购买。

(三)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五保户、贫困户、特困户,城市低保户、领取国家定期救济补助的优抚对象凭相关证明办理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免手续,其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12元/月(农村8元/月)收取。同址、同户家庭如申请第二台或多台机顶盒,其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为每台6元/月,机顶盒需自行购买。

三、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要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与有线电视服务和收费有关的内容,接受社会监督。本通知有效期至2025年5月31日,《关于进一步明确有线电视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金价字[2018]20号)同时废止。

金乡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