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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27157/2021-059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监管工作标准
成文日期 2021-01-0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特殊食品监督检查标准】2021年特殊食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标准
发布日期:2021-01-04 17:3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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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论

备注

1.经营资质

1.1

经营者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是□否


1.2

许可范围是否包括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是□否


1.3

是否销售特定全营养类特医食品

□是□否


2.进货查验

2.1

经营者是否查验供货商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购货票据等,并做好记录

□是□否


2.2

进口产品是否有海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是□否


3.专区(专柜)销售

3.1

经营者是否设置专区(专柜)摆放、销售婴配特医食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立提示牌,注明“****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

□是□否


3.2

专区专柜是否存在混放现象

□是□否


3.3

是否销售过期产品

□是□否


3.4

保质期不足一个月的婴配乳粉是否设立醒目提示牌或提前下架

□是□否


4.标签说明书

4.1

标签说明书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

□是□否


4.2

进口产品是否有中文标签(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

□是□否


4.3

中文标签是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是□否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

5.1

经营企业是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组织培训考核

□是□否


5.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是否合格

□是□否


6.跨境电商展示(体验)

6.1

经营者是否按照要求设立提示牌,提醒消费者现场不销售食品

□是□否


6.2

是否存在线下销售跨境电商产品的行为

□是□否


7.虚假宣传

7.1

经营场所是否悬挂、张贴虚假宣传资料

□是□否


7.2

经营过程中是否涉嫌虚假宣传、消费欺诈

□是□否


检查结果: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处理方式: □通过 □书面限期整改 □立案查处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检查组人员签字:

 

说明:1.进货查验要严格审查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查产品(配方)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每个产品必须有合法有效的产品(配方)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对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有延续、变更的,要对照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核对相关信息;审查产品检验合格报告,销售的每批次产品都要有有效检验合格证名,检验项目必须齐全,检验结果必须符合规定。

       2.检查过程中,被检查的经营者不涉及的项目,可视为合理缺项并在“备注”栏标注为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