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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3284223626/2021-052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卫生健康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1-11-0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金卫健字〔2021〕98号金乡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金乡县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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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和我县实际,按照《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山东省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处置方案(修订版)》等相关要求,组织修订了《金乡县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处置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金乡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1日

金乡县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处置应急方案

为科学精准快速高效处置新冠肺炎本土疫情,防止疫情扩散和反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山东省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坚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和境内疫情反弹,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坚持“人物同防”,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做到早、小、严、实,科学精准,有力、有序、有效处置疫情,发现一起扑灭一起,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本方案适用范围

(一)出现1例及以上不明原因的感染者。

(二)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风险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的风险。

(三)出现输入疫情关联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入境人员及国内其他地区入金返金人员中发现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引起社区传播并出现外溢风险。

三、疫情处置

(一)疫情报告

1.病例网络直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店、社区防控部门、专业机构要做好日常监测和筛查工作。对临床表现等符合新冠肺炎诊断标准的按疑似病例先行进行隔离管控,并立即采集鼻、咽拭子和痰3种标本各2份分别送疾控中心和定点医疗机构检测,3-6小时内完成检测,并由辖区专家组做出判定。一旦发现本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首次实验室阳性结果做出后2小时内进行疫情报告卡和突发相关信息报告),疾控机构2小时内完成审核,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加会诊、复核等程序。网络直报的同时,通过“疫情快速登记”微信小程序快速采集并上传病例信息。

2.人群初筛阳性报告。做到“逢阳必报、逢阳即报、接报即查、先管后筛”。阳性结果回报后,立即对相关人员进行管控,2小时内报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并在国家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的初筛阳性病例模块进行报告。

3.环境阳性标本报告。本次疫情相关的物品检测发现阳性标本时,2小时内完成正式报告(纸质检测报告书),按阳性检测结果途径同步报告。

(二)迅速开展现场调查处置

疫情发生后,现场调查处置要做到“2+4+24”: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完成病例活动轨迹等核心信息快速上报,24小时内完成感染者居住场所、工作场所、行动轨迹、家庭成员关系等具体情况的首轮流行病学调查。

一是精准划定和管控相关风险人群和区域,划定管控区域,边流调边管控,对人员和社区实施分类管理。对风险人群及时排查到位,落实赋码、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对发现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及时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切断传播途径。对风险区域快速采取交通管控、核酸检测、限制聚集、封闭管理等措施,开展疫点处置,防止疫情进一步蔓延。

二是开展传染源和传播途径的溯源调查,对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其活动轨迹范围内关联社区开展社区排查,医疗机构开展发热门诊筛查,尽量发现所有的感染者,彻底控制或消除传染源,降低社区传播的风险。对病例在传染期内活动范围,对该范围内其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涉及的区域同步开展排查。

三是根据续发病例发生发展的情况,及时评估防控措施的有效性并及时调整防控策略。

四是自最后1例病例和相关重点人员得到有效管理7天后无续发病例,可经专家评估缩小管理范围和人群。1个最长潜伏期内未出现新的续发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宣布本起聚集性疫情终止。当同时具有2个及以上不同来源的疫情时,分别处理。

1.现场调查。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在病例就诊或发现无症状感染者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县领导小组(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疾控中心联合公安、工信等部门共同组成流调队伍,多部门密切协作,明确调查目的,制定调查计划,确定调查组人员及职责分工。

调查期间,应用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技术,充分利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手段,将对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和工作)环境等的现场调查与定点医院驻点调查相结合,查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发病前14天(或阳性检测前14天)至有效隔离管控期间的活动轨迹,详细调查病例(或无症状感染)的感染来源,确定疫情波及范围,划定疫点和疫区,采取控制措施,及时评估疫情影响及可能发展趋势,掌握病例发病至被隔离期间的接触人员,判定密切接触者。

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具体可参照《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调查与分析方法》。调查和管理要按照风险强度有序开展。

(1)确定病例的传染期范围,先将传染期内可能接触的人员和场所进行有序管控,同步对该类密接的轨迹波及范围进行管控,完成以上管控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2)对7天内接触的人员进行甄别管控,完成管控的时间一般不超过48小时;对波及区域的重点人群等完成管控的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

(3)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实验室筛查确定检测的频次和人员范围,及时发现轻症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污染的物品和环境。

(4)重点调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和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间的流行病学联系,分析疾病传播链。

2.溯源分析。运用大数据分析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轨迹,确定旅行史、接触史、暴露史等相关信息,结合病原学检测、血清学检测、病毒全基因组序列测定等实验室检测技术分析可能的感染来源。对首发或早期病例、关键病例(特殊职业)、感染来源不明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发病(或阳性检测)时间前推14天,对其活动轨迹涉及的人员和场所开展核酸、血清抗体检测及病毒基因测序,逐一排除和论证,尽可能查明其感染来源。

加强指示病例报告日期前14天内(或28天)境外及国内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入济返济人员排查和管控。重点关注以下环节。

(1)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关联。对本土疫情中的首发或早期病例、与早期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关键病例、感染来源不明的本土病例、境外输入病例等进行调查。

(2)高危人群关联。调查病例及密切接触人员有无境内有病例报告地区或毗邻地区人员接触史,或与境外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旅行或居住人员的接触史,包括外籍船员等交通工具驾乘人员等。

(3)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居住社区或工作场所(含病例隔离区域)关联。排查过去1个月内由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市和毗邻地区入济返济人员情况。调查周边社区、单位既往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其他高风险人员情况。

调查评估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隔离场所、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人员居住区域、定点医院等的情况。

(4)阳性物品关联。包括入境物品及工作场所暴露等。要详细调查接触类型、接触距离、接触频率及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情况及病例相关活动轨迹等信息。根据风险排查情况,按风险时间序列确定调查处置顺序,先完成高危时段接触环境的排查。

3.密切接触者排查。疾控中心根据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发病(或阳性检测)前7天(必要时扩展到14天)至被隔离前活动情况,判定暴露人群(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及疫点。

一是密切接触者细致排查,通过病例和前期调查的密切接触者反复核实,要综合考虑接触时病人发病与否及症状情况、与病人接触方式、接触时采取的防护措施、接触时间长短等进行综合判断。要根据新冠病毒变异株的新特点,将同时段暴露于通风不良或密闭空间的人群纳入密切接触者范围。详细记录密切接触者的基本信息,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二是根据判定情况,全力开展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严格落实单人单间集中隔离。要在8小时内将发现的所有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当感染者集中出现导致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数量较多时,优先安排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

三是对一般接触者采取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核酸筛查。

四是加强跨区域协作机制,对疫情发生地流出人员,特别是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高风险人群,向流入地及时推送相关信息,开展追踪和协查管控。对收到的协查人员信息,要综合利用多部门信息,精准判定风险人员,通过电话、上门等形式,快速完成排查,并按照风险等级分类采取发送短信、赋码、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等管控措施,确保每名风险人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做到“人数查清”“人头查清”“位置查清”“管控情况查清”四个查清。流入地追踪到人员后应就近就地隔离,并在收到协查通报24小时内反馈协查结果。

(1)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期间的第1天、第3天、第5天、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12、13天连续进行2次核酸检测;暴露后第7天、第13天各进行1次血清抗体检测。解除隔离后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减少流动,外出时要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在第2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密切接触者在隔离观察期间应采集鼻、咽拭子和痰液(必要时)进行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应同时采集2份鼻、咽拭子样本,统一检测方法并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检测,上述2次检测中心原则上由疾控机构和另一家公立医疗机构开展。

(2)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共同生活和直接接触人群为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限根据密切接触者的核酸检测结果确定,如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前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且密接的密接第1、4、7天核酸检测阴性,可于第7天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继续7天居家健康监测。如密切接触者检测阳性或经判定具有感染风险的,则转为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

(3)一般接触者。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并分别在实施管理的期间间隔24小时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5天复检1次。

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采取单人单管检测,一般接触者可采取家庭成员混检。

疾控中心应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大数据排查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对划定区域的人员第一时间落实所有人员停止流动,逐步开展各类人群隔离管控,对病例传染期内判定的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优先采取隔离管控措施,防止超负荷运转导致高危密切接触者脱管漏管。

4.标本采集与实验室检测

(1)标本种类。病例标本种类主要包括上呼吸道标本、下呼吸道标本、粪便标本、抗凝血和血清标本。环境标本包括居家环境标本、工作环境标本、就诊医疗机构环境标本(不包括疫苗接种单位),可疑物品和加工、运输、储存等环境标本。可疑食品标本包括食品内外包装、食品表面。

(2)检测方法。病原学检测方法主要包括荧光定量PCR检测技术、病毒序列测定技术、病毒分离培养技术。血清学检测方法主要包括化学发光法、胶体金法、中和实验等。

(3)检测要求。标本采样送检应在接到报告后的3~6小时内完成。聚集性疫情中关键病例和物品的阳性标本应在24小时内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病毒基因测序和病毒分离工作。其他需要测序的标本由省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共同开展测序。

5.污染物品调查处置。发现阳性检测标本,立即通知阳性检测标本来源单位和防控专班,开展接触人员摸排,对接触人员按密切接触者管理。

对阳性检测物品及其周围环境进行采样检测和消杀,并开展上下游产品追溯和处置。注意保持现场,在疾控中心未开展调查和采样前,保持现场原貌,待调查完结再采取消杀措施。

6.疫点卫生学处置。对疫点及可能被污染的场所采样完成后,对上述场所进行终末消毒。暂时关闭患者可能污染的密闭场所。对患者去过的其他公共场所,由专家组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并提出是否关闭的建议。

(三)严格社会面管控,防止疫情输出蔓延

1.风险区域划分。根据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发病数、聚集性疫情起数以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社区传播风险、划分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三个风险等级,确定封控人群,实施差异化区域管控措施。风险等级分类由市专家组决定。原则上每周调整一次,发生突发聚集性疫情或不明原因的社区传播疫情时随时调整。向社会公布的疫情风险分区分级名单由省领导小组(指挥部)按照国家要求执行。

(1)低风险区域。连续7天无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在密接等管控人员中发现的除外),且医疗机构加强监测排查证实无新增阳性发现;综合研判既往病例传播链清晰,该传播链上的各风险点已经得到有效控制,社区传播风险极小。该类区域的防控措施以疫情监测和防输入为主。

(2)中风险区域。近期仍有病例报告;扩散风险较高,但仍在控制范围;社区传播风险较小。该类区域的防控重点包括感染者早发现和早管理、密切接触者严格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输入风险管理。

(3)高风险区域。输入病例增多,社区传播风险加大,出现聚集性疫情。该类区域的防控重点包括社区管控,确诊病例和密切接触者得到管理、聚集性活动限制和输出管理等。

中高风险区监管场所、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实行临时全封闭管理,开展全员健康监测和必要的核酸检测。中小学幼儿园暂停线下教学,改为线上授课。暂停棋牌室、影剧院、网吧、台球厅、歌厅、酒吧、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运营活动。控制餐馆、公共食堂经营规模和营业时间。

2.扩大核酸检测

(1)合理确定核酸检测先后次序和检测频次。根据现有检测能力和检测资源调集到位情况,按照涉疫地人员、14天内到过涉疫地人员、高风险地区人员、中风险地区人员、重点人群、低风险地区人员等划分圈层,逐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全面排查感染人员,防止疫情扩散。对隔离人员和疫情严重地区人群,在一个潜伏期内至少开展3次核酸检测,每两次间间隔24小时,确保及时发现感染者。

(2)根据疫情分析研判结果,必要时采取全员核酸检测。全员核酸检测必须充分考虑病例波及的范围、社区扩散的风险,隔离管控措施落实程度等因素,当传播链条不清晰,波及的范围广,管控措施不容易实现、出现多点多源聚集发病等,经专家组研判,报请指挥部批准实施全员核酸检测。按照济宁市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合理布局设置采样点,根据场地条件,采样点合理划分体温测量区、等候区、缓冲区、采集区、临时隔离区、休息区、样本暂存区、医疗废物暂存区等,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做好个人防护,保证人员单向流动,严格落实“1米线”,避免人群聚集,严防交叉感染。在固定采样点的基础上,针对特殊人群或学校、养老服务机构等特殊场所,建立一定数量流动采样队伍,提高采样效率。

以社区为单位,有序组织居民登记采样,优先确保风险人群24小时内完成采样和检测,2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其中,低风险地区可按照10:1比例混检,中风险地区根据检测能力可按照1:1或5:1混检;高风险地区及重点人群实行单人单管采样检测,要求采集鼻咽拭子。

(3)严密做好组织和质量控制。核酸检测工作要细化谁采样、谁送检、谁检测、在哪里检测、结果如何反馈、谁负责质控,做好全流程监督管理。根据检测量、人员分布等确定采样点数量和布局,保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样数。采样检测前,及时统计辖区内待检测人员本底信息,按照掌握信息组织核酸检测,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要安排专业人员采样,确保操作规范和采样质量。充分利用济宁市核酸检测信息系统,扫描健康码做好个人信息的快速采集,覆盖身份登记、核酸采样、标本转运、实验室检测、结果反馈等全流程,确保核酸检测信息准确全面、快速及时、实时检测,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人工登记出现差错。做好对本地及外地支援实验室的统筹协调,做到送检量与检测能力等相匹配,避免出现实验室之间样本分配混乱。

3.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做到应隔尽隔

(1)准备足够数量的隔离房间。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设置1处以上符合标准的集中隔离备用场所,储备房间不少于400个。发生疫情的地区,按照一个感染者备用100个隔离房间、不少于20间/万人口规模来准备隔离资源,市级要统筹本区域的隔离房间,准备充足的隔离房间,应对大规模的人员隔离需要。集中隔离点不得设置在医疗机构内,隔离点应当相对独立、安全卫生,配有隔离人员洗澡、电视等正常生活所需基础设施,进行统一管理,原则上每个隔离点规模在100间房间以上,避免出现“小、散、乱”的情况。同时避免设置超大规模隔离点。疫情发生后,分批及时启用备用集中隔离点。

(2)严格隔离防疫管理。落实专班专人负责隔离场所的调用征用和管理工作,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采取集中隔离措施,严格落实“应隔尽隔”,严格实施单人单间隔离。隔离点实施硬隔离,符合“三区两通道”要求,除不适合单独集中隔离的特殊人群外不允许居家隔离、2人及以上在同室内隔离。所有隔离人员在医学观察期间不允许相互接触。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集中隔离点,严禁将隔离点内消毒、垃圾清运等工作外包,隔离点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要安排专门人员每天对隔离房间、卫生间、走道、楼梯等场所至少进行1次消毒。全面落实集中隔离人员症状及健康监测工作,发现发热、干咳、咽痛、腹泻等异常症状第一时间报告。制订统一的每日监测和报告模板,并建立信息报告统计系统。

(3)做好隔离点服务保障。专班人员重点派驻4个层面人员:带班领导2人,由具有较强管理协调能力和一定职务的公职人员担任,医务人员2名以上,原则上每50名隔离对象配备1名医生、1名护士。公安、消防人员2名,负责日常消防检查、安全秩序的应急处置等,其它服务人员4-6人,包括清洁消毒、后勤补给、心理辅导等方面人员,全部培训合格后上岗,落实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隔离点工作人员实行封闭管理,每2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合理安排检测顺序,尽量做到错位检测,进入医学观察区严格实行二级防护,轮休时由专车点对点送至家中,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

为隔离点配备足够数量的体温计、口罩、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消毒产品和急救药品。及时推行中药预防,加强营养,增强机体抵抗力。及时向隔离人员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缓解其负面情绪。切实加强对隔离点的安全保护,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巡查。

(4)保证足够的转运能力。配备足够车辆,专人专车,严格落实密接、次密接等重点人员8小时内完成转运要求。

4.规范居家隔离措施。不适合单独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特殊人群实施居家隔离措施。居家隔离重点从人防、技防两个方面,建立“守住门、看住人”的实用化管控机制。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专班,由1名街道或乡镇干部、1名社区网格员、1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1名社区民警、3名及以上志愿服务者组成,实行“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牵头负责一个社区防控和突发状况的处置,安排村居干部、志愿者等严格落实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和封控人员管理措施,每天上午、下午进行1次体温和症状询问,并通过隔门确认、视频通话的方式,动态掌握居家隔离人员健康状况的生活需要,确保居家隔离人员安心隔离、放心生活。

四、院感防控

各医疗机构要实行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一体化闭环管理,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发热门诊要特别关注有发热、咳嗽、气喘、咽部疼痛、腹泻、嗅(味)觉丧失等症状的患者,所有患者均应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进行抗体、CT检查),可疑患者要全部留观,按照2小时内报告病例信息,4~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要求,对可疑患者进行排查,在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前不得允许患者离开医院。发热门诊要24小时接诊,不得无故自行停诊。不具备接诊条件的医疗机构发现新冠肺炎可疑病例要及时报告,并尽快将其闭环转诊至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发挥医联体或医共体的作用,县乡一体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包乡任务,乡村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包村任务。牵头单位组派人员下乡,开展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提升基层防控水平。

五、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一)信息发布。本土疫情发生后,疫情发生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建立例行新闻发布机制,组织党政部门负责同志、新闻发言人、基层代表、专家学者等出席,重点发布新增病例及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防疫政策、医疗救治、保供稳价、科普知识等重要信息。对重要信息和敏感问题的发布要进行风险评估,严格把关发布内容。

在披露流调信息中,遵循“非必要不公开”的原则,以涉及区域和场所的信息发布为主,注意保护患者隐私。个人信息一般不包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等人员的性别、年龄、籍贯、职业等;涉及每日的活动轨迹时,一般只体现活动区域及场所的地点,时间只公布大致时段。

(二)加强舆情研判处置。密切关注舆情动向,及时分析研判,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应对处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及时解疑释惑、普及防护知识、回应涉疫热点。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利用各类宣传平台传播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共同抗疫良好舆论氛围。依法打击网上谣言,对借机造谣生事、扰乱社会秩序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金乡县本土疫情处置方案核心技术要点

          2、金乡县本土疫情处置方案核心时间点


附件1

金乡县本土疫情处置方案核心技术要点

一、传染期判定

一般为确诊病例暴露后当天及出现症状前4天,无症状感染者阳性检测结果前7天,同时考虑既往阴性检测结果的采样时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检测结果、其阳性密切接触者的暴露时点、居住或接触的环境标本检出结果等,依据时间序列综合判定。

二、轨迹排查与密切接触者判定

(一)优先对阳性感染者传染期内轨迹进行排查,调查其经过的场所和所接触的人群。优先考虑阳性感染者暴露后及离开环境后2小时内接触人员,如果环境中检出阳性,则排查时间范围扩展至24小时。如果环境暴露导致人感染,则排查时间范围以阳性人员暴露时间为起点后延24小时。

(二)上述人群按密接管理,并同步调查密接的密接,尽快纳入管理,所在区域应列为管控区域。

(三)密切接触者中直接接触阳性感染者(2米以内暴露)或阳性感染者可能污染的物品的人员为高危密接。

(四)以时间序列优先排查7天内的密接的密接。

(五)如果人力物力允许,可同步扩大调查范围,但要避免工作量过大,造成高危人群失控。

三、暴露人群分类

根据感染风险对暴露人群进行分类。

(一)传染期的密切接触者。

(二)潜伏期内接触的人群与环境暴露人群。

(三)传染期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考虑机械带毒和病毒复制后排毒两个因素)。

(四)传染期感染者轨迹波及的其他人群,包括病例居的楼层、单元、楼、小区及其他非居住地点的场所,14天内活动轨迹波及的区域和人群。

(五)一般接触者,除密接以及密接的密接以外的其他人群。

四、流调溯源

以人传、物传两条线路同步进行溯源。追溯时间段分为指示病例追溯7天或14天两个阶段,有新的疑点和线索时,增加相应的追溯时间段。

(一)人传。检测阳性前7~10天内可能接触输入病例的接触人员与环境或物品等(隔离点关联)、外来人员及外出史(有病例地区优先,有口岸地区优先)、进口物品接触人员等。

(二)物传。接触进口物品,上述人员暴露的环境、物品等(一般24小时之内)。

五、传播链逻辑关系判定

(一)时间序列符合人传或物传的关联(潜伏期、传染期、暴露时间,核酸阳性时间、抗体水平等)。

(二)基因序列同源性。

(三)抗体滴度变化符合免疫学原理(IgM暴露后3天异常增高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或持续高水平;IgG异常增高,尤其是按暴露时间序列一个月内相对持续升高)。

(四)无基因序列的要依据流行病学逻辑推断,排除其他可能因素。 


附件2

金乡县本土疫情处置方案核心时间点

一、2小时内

1、初筛阳性病例发现后2小时内报告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并在国家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的初筛阳性病例模块进行报告。同时,通过“疫情快速登记”微信小程序快速采集并上传病例信息。

2、医疗机构接到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辖区内的疾控机构应立即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并在2小时完成审核。

3、本地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最早实验室阳性结果做出后2小时内进行疫情报告卡和突发相关信息报告)。

4、环境阳性标本报告。疫情相关的物品检测发现阳性标本时,检测机构应立即电话报告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小时内完成正式报告(纸质检测报告书),按阳性检测结果途径同步报告。

5、发现感染者后,确保2小时内转往定点医院。

6、发热门诊就诊的可疑症状患者,2小时报告病例信息。

7、疫情发生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

二、4小时内

完成病例活动轨迹等核心信息快速上报。

三、5小时内

聚集性疫情发生后,疫情发生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

四、4-6小时内

发热门诊就诊的可疑症状患者,4-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

五、8小时内

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六、24小时内

1、发热门诊就诊的可疑症状患者,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2、聚集性疫情发生后,疫情发生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最迟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3、疫情发生后,24小时内完成感染者居住场所、工作场所、行动轨迹、家庭成员关系等具体情况调查。

4、出现10人以上确诊患者,24小时内腾空一所定点医院集中收治患者,床位数要达到500-600张以上,全部用于集中收治新冠肺炎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