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2021〕21号关于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产业园(景区),县直各部门、单位: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金乡县委
金乡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5日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2017〕27号)、《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发〔2020〕22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改革不适应我县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强做大“3+1+1”主导产业集群,聚焦“鲁西南创新发展新标杆、全国新材料产业发展新高地、江北生态宜居新地标、全国乡村振兴新样板、全省民生幸福新典范”目标定位,实现金乡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为实施科教强县战略、人才强县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通过改革,产业工人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合法权益进一步实现,社会地位进一步提升,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更加浓厚,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
二、主要举措
(一)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1.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探索不同类型企业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大在产业工人队伍中发展党员力度,及时把技术能手、青年专家、优秀工人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提高工人党员比例。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推动工人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
2.突出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团结引领产业工人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强化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教育,深入开展以职业道德为重点的“四德”教育。加强法治教育,加大对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法等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引导产业工人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
3.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大力选树宣传“蒜都工匠”,叫响做实“蒜都工匠”品牌。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更好展现产业工人风采的文艺作品。组织开展劳模工匠宣讲团进学校、进课堂,进企业、进班组活动,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浓厚社会氛围。
4.创新面向产业工人的工会工作。坚持党建带工建,创新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工会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各行各业、各种用工形式的产业工人组织到工会中来、凝聚在党的周围。
(二)提升产业工人技能
5.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教育模式,加强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普通教育的有机衔接,形成定位清晰、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探索推进产教融合企业试点,鼓励院校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建设专业、开发课程。健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成本补偿等政策,落实校企合作税收优惠政策、收费政策。
6.改革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改革,形成劳动者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机构提供优质培训服务、政府购买合格培训成果的工作机制。强化和落实企业培养产业工人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本单位技术工人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依托企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建立现代化产业工人培养培训基地(中心)。
7.统筹发展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建立覆盖广泛、形式多样、运作规范,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促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纵向衔接连通、横向互通互认,搭建产业工人教育培训“立交桥”。畅通一线劳动者继续学习深造的路径,增加有工作经验的技术技能人才在职业院校学生中的比重。推行学徒制培训,开展“名师高徒”选树活动。
8.推进劳动和技能竞赛工作。建立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以行业技能竞赛为主体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机制。深入推进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劳动和技能竞赛。完善劳动和技能竞赛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劳动和技能竞赛奖励办法,将竞赛成绩与职工的技能评定、效益工资、培训学习、职级晋升、评先树优等结合起来,实现企业与职工互利双赢。完善劳动和技能竞赛扩面机制,推动不同地方、不同所有制、不同产业的企业和职工有效参与。
9.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强化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职业资格证书公信力。认真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加强面向非公有制企业、小微企业的职业技能鉴定。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费用,可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10.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培养、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鼓励企业对聘用的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股权制、期权制等收入分配方式。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技术工人取得的创新成果可从成果转化收益中按要素参与分配。完善县级技术工人激励机制,形成以党委和政府表彰为导向、企业和社会积极参与的产业工人表彰奖励制度。
11.培育和引进更多高技能人才。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创新协同培育模式,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育更多工匠型人才。加快高技能人才专业市场建设,搭建高技能人才交流平台。鼓励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企业从省内外引进的急需紧缺的高级技师、技师,以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队选手,优先纳入县级高技能人才评选范围,按规定给予奖励。重视女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
(三)保障产业工人合法权益
12.完善产业工人权益源头维护机制。健全涉及产业工人利益的配套政策体系,强化产业工人维权法律保障。深化对涉及产业工人利益的发展规划、政策举措、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创新产业工人权益维护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产业工人合法权益维护情况的专项督查力度。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作用。健全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
13.完善产业工人民主政治权益保障机制。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产业工人民主政治权利。规范厂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凡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凡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必须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公开。依法推进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产生程序,严格述职评议,确保其在参与公司治理中真正代表维护产业工人利益。
14.完善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保障机制。创造平等就业环境,保障就业机会公平,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健全向一线产业工人倾斜的分配制度,提高产业工人薪酬的市场竞争力。健全社会保险制度,做好跨地方、行业、单位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保障产业工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继续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制度,严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入口,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促进劳务派遣行业规范发展。
15.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安排。深入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升农民工专业技能、胜任岗位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继续实施农民工权益保障行动计划,公平保障其作为用人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继续实施农民工公共服务行动计划,降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的限制,努力促进农民工均等享有城镇常住人口公共服务,将农民工培养成为稳定就业的产业工人。加强对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顺利融入城市。
(四)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16.建设产业工人队伍基础数据库。根据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和统一规划,主动对接、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共建共享,建立健全结构清晰、数据准确、动态管理的全县产业工人队伍基础数据库,及时准确掌握产业工人的分布变化、思想动态、技术技能水平、生产生活状况等。
17.推行“互联网+”普惠性服务。强化互联网在服务产业工人工作上的应用,建设网上“职工之家”,密切与产业工人的网上互动交流,畅通产业工人诉求表达渠道,让产业工人能在网上找到组织、参加组织活动。整合现有网络资源,借助社会力量,搭建综合性网络服务平台,打造方便快捷、务实高效的服务产业工人新通道。
18.做好面向产业工人的网络宣传工作。紧贴产业工人的精神文化需要,建设各具特色、功能互补、协同互动、有高度粘性的面向产业工人的新媒体矩阵。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建设一支懂网络语言、知产业工人,敢说话、有权威的网络宣传员队伍,弘扬网上主旋律。开展“网聚职工正能量,争做中国好网民”主题活动,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提升产业工人网络文明素养。
(五)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撑保障
19.拓宽产业工人发展空间。改革企业人事管理和工人劳动管理相区分的双轨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打通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加强党管人才工作,将优秀高技能人才纳入到党委联系专家的范围。
20.扶持产业工人创新创效。深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开展先进操作法总结、命名和推广。推动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建立职工创新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联合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和专业科研机构共建实训平台,探索创建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培养选树职工技术创新竞赛示范企业、创新班组、创新能手,开展全县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评选,鼓励和支持职工技术创新成果纳入全县科技进步奖评选范围。
21.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职业教育投入,完善经费稳定投入机制,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加大对职业院校资金政策支持,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加大就业补助资金用于职业培训的支持力度,健全和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审核发放机制,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和补贴对象。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统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积极落实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奖励等经费。加强对各项投入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2.建立社会多元投入机制。落实完善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加大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投入的政策措施。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允许企业培训费用列入成本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完善经费的投入与监督制度,确保主要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开展多元投资主体依法共建职业教育集团改革试点,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深入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办职业院校改革建立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试点,鼓励企业和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
三、组织实施
(一)构建合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工作格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工会、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组织等各方面协同施策,汇聚起推动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强大合力。建立贯彻落实协调机制,由县总工会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进,落实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社会政策,提高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扎实有序推进改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循序渐进、积极稳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研究制定推进改革的配套措施,全面落实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
(三)加大改革宣传力度。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主要举措,宣传改革实施过程中的先进典型、经验成效,营造关心、支持、参与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加强对改革实施的督促检查。建立推进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机制,开展改革情况绩效评估,探索实行第三方评估。要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