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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500吨石油化工助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1-02-01 15:25 信息来源: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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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32500t/a石油化工助剂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占地77.4亩,新建32500t/a石油化工助剂项目项目。包括破乳剂、脱盐剂、中和缓蚀剂、高温缓蚀剂、阻垢剂、消泡剂、抗氧剂、柴油降凝剂、缓蚀剂、脱硫醇活化剂、CO助燃剂、汽油抗爆剂、阻焦剂、脱硫剂、减阻剂、抗静电剂、抗磨剂、抗焦活化剂、金属钝化剂、十六烷值改进剂、汽油清净剂、柴油清净剂、黄油抑制剂、天然气汞吸附剂、钢铁发黑剂、脱硫剂、改性沥青稳定剂、硝酸异辛酯、改性胺固化剂、挠性酸酐固化剂、可挠环氧树脂、水性环氧树脂、环氧胶粘剂的生产。新建研发楼一座、抗爆控制室一间、生产辅助用房一间、变配电室一间、循环水池、消防泵房、储罐区、明火装置区、生产车间2座、仓库5座,新建循环水系统、消防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事故水收集系统。项目总投资3.8亿元。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明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肖

电话:15851153525

电子邮箱:390833845@qq.com

三、征询事项

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当前本地的主要环境问题;

2、本工程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

3、对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4、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提交。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提交:

1、电子版意见,可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

邮箱:390833845@qq.com

2、纸质版意见,可邮寄至建设单位环保科。

地址如下:济宁市金乡县胡集镇济宁化工产业园区山东明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单位:山东明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