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0043327157/2021-005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1-02-04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金市监字〔2021〕9号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县局各科室、综合执法大队:
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县局制定了《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4日
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栖霞市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笏山金矿“1·10”事故教训,切实消除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隐患,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关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部署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会战集中行动,经研究,从现在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全县开展为期半年的拉网式、起底式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 “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百日会战集中行动,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实现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本质安全水平新提升,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 实现“十四五” 良好开局、建设美丽金乡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
以强化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治要求为主攻方向,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全员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检查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是否组织职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掌握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风险“底数”,是否掌握隐患整改情况,是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是否存在采购或使用非法生产的设备、超期未检的设备、超设计使用年限的设备、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制定(修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内容齐全,是否有照抄照搬、不符合单位实际的情况;是否按照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是否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建立人员管理台帐;是否配齐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台帐,设备技术档案是否落实“一台一档”要求;设备是否全部办理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对作业人员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和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持证上岗。
(三)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是否组织全体职工参与特种设备风险点辨识;是否建立风险点台账,编制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示)栏,制作特种设备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等;是否逐一制定特种设备风险防控措施;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四)全员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排查安全管理制度中是否包含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培训制度;是否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是否建立培训档案,是否保存人员培训记录;作业人员是否掌握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是否了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行为。
(五)组织职工参加特种设备隐患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排查是否针对同类特种设备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是否建立隐患线索搜集、职工排查隐患奖励制度并有效执行;是否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是否对在用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其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等;对排查出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向当地县级监管部门报告。
(六)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建设情况。重点排查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企业端”,并有效使用;电梯使用单位是否将电梯纳入“7812345”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并有效运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是否使用追溯体系平台,并有效运行等。
(七)特种设备应急准备情况。重点排查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的使用单位是否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其他使用单位是否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内容,并覆盖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种类;是否制定演练计划,并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实战化演练,做好记录;是否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内容;是否配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器材、物资储备并建立台账,台账与实物是否相符;发生事故是否按时上报。
(八)特种设备重点排查整治情况。紧盯辖区内特种设备特点和短板弱项,在全面排查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基础上,突出以下重点排查内容:一是特种设备“应登尽登”“应检尽检”。重点排查单位特种设备是否全部办理使用登记,是否逐台录入“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是否全部在检验有效期内,消除特种设备“漏登、未检”风险隐患,确保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100%、定期检验率100%。二是快开门式压力容器。重点排查是否装配安全联锁装置,安全联锁装置是否有效,安全联锁功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要求,月度检查、年度检查是否对安全联锁装置的有效性进行检查。三是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重点排查充装单位是否取得有效的充装许可证;是否建立充装前、后检查与记录制度,并严格执行;充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四是电站锅炉主蒸汽管道和阀门。重点排查电站锅炉主蒸汽管道阀门是否进行无损检测、光谱分析和硬度测定合格;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排查的问题隐患是否整改;减温减压装置、流量计壳体、工厂化预制管段是否进行监督检验等。五是电梯。以公众聚集场所电梯为重点,重点排查是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安全装置是否有效;是否纳入“7812345”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是否购买电梯保险等。六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重点排查安全束缚装置是否有效,是否开展每日试运行检查和例行安全检查等。七是压力管道。重点排查工业压力管道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各类压力管道是否进行法定检验等。八是起重机械。突出露天用起重机械、海洋养殖用起重机械、大型起重机械和流动、输入作业的起重机械,重点排查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日常检查保养、定期自行检查等。九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重点排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车辆行车、驻车制动系统等安全装置是否有效等。
三、方式方法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分阶段交叉进行、同步开展。
(一)企业自查自纠、即查即改。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求传达到辖区内企业。特种设备企业要结合特种设备特点,立即组织开展全员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通过观看特种设备事故警示片、现身说法等方式开展全员警示教育,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安全理念入脑入心,受到警醒。要完善落实职工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奖励制度,鼓励对查出隐患的职工进行奖励,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奖励开展情况纳入市场监管部门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要狠抓问题排查整改,确保设备都排查到位。对排查发现的隐患,企业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对存在严重风险隐患的,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自查特种设备数量、问题隐患整改台账)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确认签字后,上报县局。
(二)开展集中检查、严格执法。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坚决守好“责任田”。组织执法检查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按照重点排查内容要求,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检查组要有专业人员和执法人员参加,确保查实查深、真查会查。要依法严厉惩处违法行为。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采取“长牙齿”的措施,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狠抓“大案要案”,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顶格”处罚,并对社会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对企业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依法从严处罚;对存在特种设备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三)全方位“回头看”。要组织“回头看”督导检查组,坚持查漏补缺,全力补齐短板,全面组织开展“回头看”,重点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和整改台账,逐项梳理整改落实情况,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到位、事故隐患整治到位、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打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利用基层监管所力量,层层压实责任,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一项一项抓好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工作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建立调度制度,实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整改落实。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隐患要报县市场监管部门审查核准,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并限定时间整改到位;对于特种设备重大隐患,必须于4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要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标准或规范,检查本单位自查措施是否落实,隐患整改是否到位。要坚决破除监管执法“宽松软”,精准执法检查,对特种设备事故及事故发生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打到痛处、绝不姑息。
(三)强化追责问责。企业要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凡在清单之外检查组又发现隐患的,一律严肃问责;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自查不到位、问题严重的企业,一律从严处罚,按规定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从严落实检查责任,对检查结果要签字确认并存档,对检查不到位,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特种设备事故,造成重大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社会共治。要加大宣传引导,广泛普及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借助“12345”热线线索,鼓励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曝光力度,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例及时曝光。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技术专家作用,推动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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