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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58015/2021-019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发展和改革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1-02-0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金发改〔2021〕5号关于印发《全县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5 17: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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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汲取1月10日烟台栖霞五彩龙金矿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抓好全县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会战集中行动,从即日起,展开为期半年(至2021年6月30日)的拉网式、起底式能源(煤矿、电力、油气管道)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能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百日会战集中行动,深入细致开展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煤矿、电力、油气管道领域、所有相关人员全覆盖,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实现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安全水平新提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着眼长远、长短结合。统筹好当前和长远,既抓治标、又抓治本,既严防死守、又常态长效,通过排查整治,堵塞漏洞、消除盲区,健全完善管长远的体制机制,推动能源领域安全生产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坚持隐患即事故、铁腕治理。把隐患排查整治挺在事故前面,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企业自己查不出、经检查发现的隐患,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隐患,群众反映、举报属实的隐患,一律严肃处理,坚决防止隐患酿成事故。

(三)坚持祛扶并举、主动服务。严格执法,依法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隐患整改,祛疴除病。积极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帮助培养安全管理人才,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扶正固本,促进安全健康发展。

三、时间安排

能源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月3日至4月30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与百日会战集中行动相互补充、同步进行,持续利用聘请专家、企业互查、督导组检查、企业自查等隐患排查方式,确保能源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各项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1.成立4个专项督导组,煤矿督导组按照市能源局、县安委会有关工作要求,对3座市属煤矿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电力督导组对电力领域企业和电力设施保护方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管道督导组对油气管道企业及城燃企业的输气管道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发区督导组按照县安委会有关要求督导高端装备产业园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即查即改。

2.现在起至春节前和全国两会期间,各督导组、各有关企业严格落实《全县安全生产百日会战集中行动实施方案》(金安字〔2021〕2号)有关要求,加密加严重点时段安全管理,创新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工作标准和工作规范。

(二)第二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持续推进能源领域大排查大整治,深化问题隐患查改,持续开展单位自查自纠、即查即改。

四、重点内容

以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为主攻方向,重点排查整治以下情形: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检查安全生产作;是否组织职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底数”,是否掌握隐患整改情况,是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是否按许可资质生产经营、是否无资质生产经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非法建设、非法转包等行为。

(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有照抄照搬、不符合实际的情况;是否按要求设立专(兼)职安全员,煤矿企业是否依法设置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煤矿企业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是否配齐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三)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是否组织全体职工参与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是否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防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管道企业是否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高后果区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

(四)全员警示教育+培训+考试情况。重点排查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并组织实施;是否足额提取安全培训费用并专款专用;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岗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是否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是否及时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等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从业条件。梳理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组织煤矿企业召开召开警示教育培训反思会,以案说法,持续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工作。培训一次考试一次,在培训过程中执行现场考试、现场公示的方式,提高主要负责人、专业监管操作人员的安全技能和管理水平,真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五)组织职工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排查是否针对同行业领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是否建立隐患线索搜集、职工排查隐患奖励制度并有效执行;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六)应急准备情况。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熟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

(七)各领域其他排查整治事项。煤矿领域重点协助市能源局就井下“一通三防”、矿压和顶板管理等情况开展检查。电力领域重点排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建筑、树木等隐患问题。管道领域重点排查高后果区管控措施。

五、方式方法

(一)企业自查自纠、即查即改。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加强教育培训。所有企业立即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通过观看事故警示片、现身说法等方式开展全员警示教育,确保安全知识、安全理念入脑入心,受到警醒。

2.推广隐患举报奖惩制度。各企业要制定隐患举报奖惩制度,鼓励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积极发现、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对举报一般隐患予以奖励,对举报重大隐患的,给予重奖。

3.狠抓问题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各单位要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及时整改,形成自查报告。

(二)各专项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

1.创新检查方式。结合各行业领域特点,采取聘请专家、交叉互查、督导组检查等方式,确保查实查深。

2.拓宽信息渠道。用好群众举报、内部举报等手段,确保查细查全。

六、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督导组和一个综合材料组,各专项督导组分别对全县煤矿、电力、油气管道企业和高端装备产业园开展专项检查,煤矿企业采取一对一入驻。各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隐患登记建档,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清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二)强化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能源领域各企业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隐患要报我局备案,企业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并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重大隐患必须于4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各专项督导组要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就企业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确认销号,确保闭环管理。

(三)强化社会共治。通过媒体、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多种方式,及时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安全生产工作正面典型,引导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对集中整治不重视,自查自改不认真,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存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公开曝光。督促各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