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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683238017W/2021-012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王丕街道办事处 组配分类 镇街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成文日期 2021-02-0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2021年王丕街道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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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2021年收入预算表

四、2021年支出预算表

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街道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金乡县王丕街道办事处设有党政办、人大、政协、财政所、审计所、组织办、民政办、团工委等40个办公室、站、所和群团组织,下辖29个行政村,54个自然村。现有编制人数91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机关工勤3人),事业编制人员65人。合同工36人数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2021年收入预算表

四、2021年支出预算表

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详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为 1897.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1897.21万元。

2021年支出预算为1897.21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2.0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00万元,教育支出: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5.6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0万元,农林水支出643.1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4.19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041.54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424.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1.1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1166.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056.3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10.6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重要事项说明

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18.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2021“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减少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 2.0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