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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02 09:46 信息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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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局立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1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履行法治政府职能

1.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一是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一网一门一次”要求。再次梳理部门权力事项,对于能进驻政务服务窗口的,全部进驻政务服务窗口,政务事项一窗受理,全程网办;梳理并编制办事指南,开展叫号办理、网上办理,推广智慧审批平台;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窗口代办工作制度;取消报告表类建设项目专家评审。二是稳步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结合“六进”服务活动,开展对排污许可证填报的讲解和培训,累计培训企业400余家次,开展已核发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和执法。三是对我县重大项目七洲绿色化工(济宁)有限公司年产47500吨高端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新材料园区其他重点企业落户提前介入,确保项目落地见效。四是强化资金投入,全年争取环保专项资金15个专项1466.925万元,为我县生态环境事业注入了生机活力。

2.全面深化清单制度建设。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在我局2018年权责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县级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情况、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省生态环境厅调整权力事项、拟调整的全省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等情况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并整理了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经动态调整后我局权责清单共171项,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开。

3.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我局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了法治领导责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制定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普法的良好氛围。制定了《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党组学法制度》《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党组学法计划》,将学法普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内容,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列为普法重点,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我局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工作,全年至少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4次以上,开展法治专题讲座会议2次,党委专题研究法治会议4次,议题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会议精神。 

4.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并将企业行政处罚结果报送至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系统,联合其他部门对评价结果开展实际运用,实行信息共享与联合奖惩。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依照法定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将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工作列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立项、调研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和按时上报等制度。

2.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相关制度。将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不断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得失,为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提供充分的依据。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严格遵循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贯彻落实《金乡县生态环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全面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会同我局聘请的法律顾问对我局执行的行政处罚案卷及15份合同均进行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2.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力度。2020年我局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均规范办案流程,增强办案透明度,促进执法的公平、公开、公正。在2020年市司法局组织的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我局被抽查的一卷行政处罚案卷在全市卷宗中脱颖而出,受到市司法局领导的好评。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关于印发<济宁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件的通知》以及《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局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和查处情况,全面应用移动执法系统开展现场执法,实现执法全程留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法制审核程序。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持证上岗。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件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厘清行政执法人员底数,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严格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对执法人员开展年度审验工作。我局目前持有山东省行政执法证50人,国家环境监察证24人。

3.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1月至今,全局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4562人次,检查企业5145厂次,环境违法立案143起,罚款额度达到417.0188万元。其中查封扣押25件、公安立案23件,行政拘留23人。2020年开展危废专项行动整治,出动184人次,检查企业42家次,发现问题23个,立案查处2件。

(五)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2020年,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调推进。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主动配合县人大检查,切实加强整改。二是按要求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20年以来交办我局政协提案1件(主办1件)。已按要求办结。

2.依法防范行政争议。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进行一切行政管理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并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2020年,我分局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无出庭应诉案件。

3.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开设环保有奖微信举报,开展“民意'5'来听  满意在金乡”行动,真正解决问题,重在实践,重在实效,重在群众满意。充分发挥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县政府网《政民互动》栏目等网上信访优势,方便人民群众。扎实开展“网上信访业务提升年”、 集中依法清理化解重点信访事项专项行动,制定了生态环境领域信访问题法定途径清单,确保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得到有效解决。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办理流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有效、依法依规处理信访诉求。一年来完成生态环境信访12369件33份、省督察热线件5份、市局转办件31件、市县两级网络舆情29份、阳光信访2份、市长政务170余份、群众拨打局投诉电话1000余次、来信一份、来访2余次,目前共办理信访合计1272余份。

(六)加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内容和议事日程,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和公开制度规定,及时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参与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查工作。

2.强化法治学习,抓队伍素质促提升。组织培训,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和法律法规;组织环保专业知识考试、《水污染防治法》应知应会资料学习、宪法及党内法规知识测试等法律法规测试,提高了全县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学习氛围;围绕工作中亟待突破的短板,组织业务骨干赴先进地区开展环境执法司法联动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环评审批第三方机构管理、排污许可证发放与管理、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专题考察学习。

二、2021年工作打算

1.严把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立案和审核关,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测评,及时加强更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并通过案件集体讨论、专业律师讲解、集中培训学习等方式增强执法人员的专业性及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应用,确保法律的实施及权威,强化环境监管能力,提高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

3.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参加县信用办开展的企业失信行为修复专项行动;

4.加强案卷制作规范化建设,开展2021年度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5.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对标对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加强对新划入执法事项的工作谋划,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抓好新划入执法事项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