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3284223626/2021-009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卫生健康局 | 组配分类 | 政策措施 |
成文日期 | 2021-03-20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医疗卫生行业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进卫健系统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经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研究确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1年“我是状元”中医药技能竞赛》,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1年“我是状元”中医药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金乡县卫生健康局 金乡县总工会
2021年3月18日
2021年“我是状元”中医药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方案》(鲁政发〔2020〕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县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全面提升中医药人员技术水平,增强城乡居民对中医药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保障全县“我是状元”中医药技能竞赛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特色能彰显、能力有提高、服务更可及、群众得实惠”的目标,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充分调动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的积极性,全面提升中医药人员技术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技术过硬、素质一流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使城乡居民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中医药服务,促进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和可得性不断提高。
二、参赛范围及限制
1、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中医药服务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可报名能加“中医药适宜技术技能竞赛”;
2、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中医药服务且取得执业中药师或中药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药传统技能竞赛”;
3、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中医药服务的人员,全县中医药科研院所、学校等从事中医药教学科研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中医经典知识竞赛”;
4、全县中医医疗机构护理人员可报名能加“中医护理岗位技能竞赛”。
5、已获得“山东省技术能手”、“济宁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竞赛。
三、竞赛形式及内容
本次竞赛活动采用单位初赛、县级决赛赛制进行,以个人竞赛为主。
(一)单位初赛
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确定县级决赛参赛人员。
(二)县级决赛
县级决赛采取闭卷笔试加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笔试占总分的40%。试题类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等。实践操作占比赛总分的60%,每名队员根据抽签结果进行技能操作,现场打分。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1年3月20日前)各单位要按照竞赛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广泛动员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在全县医疗卫生系统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学习培训与岗位练兵阶段(2021年3月30日前)各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从事中医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练兵,要采取自学、科室集中培训、单位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现场观摩等方式,广泛开展针对性学习培训,全面提高中医药医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培训和练兵内容参考如下:
1、参加“中医药适宜技术技能竞赛”的人员参考学习大纲(附件1-1);
2、参加“中药传统技能竞赛”的人员参考学习大纲(附件2-1)
3、参加“中医经典知识竞赛”的人员参考(1)中医经典。包括《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条辨》《神农本草经》《难经》等。(2)中医基本理论。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针灸学》等。
4、参加“中医护理岗位技能竞赛”的人员参考学习大纲(附件4-1)
(三)技能竞赛阶段(2021年4月7日前)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奖励措施
本次竞赛分别设立个人奖及团体奖若干。
(一)个人奖设置。
县级竞赛按照赛事不同分别设立一等奖1个,按程序申报金乡县“五一”劳动奖章;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
(二)团体奖设置。
县级竞赛共设立团体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组织奖若干。
六、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主办,县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科组织实施。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竞赛对于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保障中医药服务质量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本次竞赛活动作为提高中医药服务人员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技术水平的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要根据竞赛总体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初赛,确定参加全县竞赛的参赛人员。于3月26日前,按照赛事不同将参赛人员报名表和汇总表(见附件1-2、1-3、附件2-2、2-3、附件3-1、3-2、附件4-2、4-3)加盖公章后报县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科(含电子版)。
(三)各单位要积极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广大中医药人员积极性,在全县营造“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良好氛围,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