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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26 09:29 信息来源:金乡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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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2020年,兴隆镇人民政府始终秉承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原则,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本质要求理念,围绕建成“法润兴隆 政通人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按照高点定位、聚焦关键、创新举措、严格执行 “四步”工作方法,扎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人责任及法治政府建设带头人职责,我镇坚持运用法治思维绘就符合镇域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蓝图,确保实现在依法防控疫情、保障复工复产、保障脱贫攻坚等方面为民务实办实事。我镇投入专项资金200万元高标准建设提升镇级法德文化广场及“和为贵”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营造了兴隆镇浓厚的法治环境氛围。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为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全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到位,兴隆镇制定出台《中共兴隆镇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中共兴隆镇关于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确保从方案制定到人员保障,再到贯彻执行实现闭环。兴隆镇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工作,全年至少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4次以上,开展法治专题讲座会议2次,镇党委专题研究法治会议4次,议题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金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有关会议要求,开展深入贯彻学习。兴隆镇从政策承接落地,深入细化部署实施方案,开展各项法治政府建设活动,兴隆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均全程参与,提出指导意见,做好监督落实,切实做到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1、兴隆镇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结合本镇实际,推行权力清单,并制定出台《兴隆镇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的界定》,《兴隆镇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等文件,从制度制定层面确保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兴隆镇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监督制度,严格遵守发文规程,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全面自查,包括征求意见、制定依据和权限、具体内容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可行性、必要性。切实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即时备案、统一登记。健全机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重大行政决策坚持集体讨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程序。做到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升了行政决策质量、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完善行政监督体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充分发挥落实了法律顾问制和镇人大代表监督权。

兴隆镇认真领会《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出台《兴隆镇关于成立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兴隆镇关于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的通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文件。严格贯彻执行有关部门在镇街推行合法性审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在镇街落实司法所长列席有关党政办公会议制度的意见》要求,安排司法所长参与镇重大依法行政决策集中办公会,提升了我镇依法决策水平,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

3、兴隆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扎实做好政务公开。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我镇从配齐配全执法队伍、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等方面入手,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落实到执法实践的全过程。一是选优配强执法队伍,我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对持有执法证人员再次统计,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二是保障执法透明公开,要求各执法部门严格按照要求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三是开展多部门执法联动,积极加强与各部门单位的执法配合,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多方联动、部门参与的良好格局,为构筑文明执法环境不断努力。

4、兴隆镇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对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办法,制定实施《兴隆镇重大矛盾纠纷“四方联动 会商化解”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了我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同时,兴隆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报表,建立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登记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结合镇街行政复议职责承担范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全力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为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维护镇域社会稳定贡献应有力量。

5、兴隆镇严格落实司法所长列席部分党政办公会议制度。今年以来,通过司法所长列席部分党政办公会,我镇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均有巨大进步,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水平稳步提升,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推动责任落实情况。为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全程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到位,兴隆镇制定出台《中共兴隆镇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中共兴隆镇关于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同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严格落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终述法述职,切实加强了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兴隆镇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用法,深入学习宣传好《民法典》。我镇开办多期《民法典》专题讲座,邀请法律职业工作者进行授课,印制《民法典》宣传彩页、条幅,并借助镇政府微信公众号,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向全镇居民推送《民法典》法律知识,为有效实施《民法典》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情况。兴隆镇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多措并举开展内容形式丰富多彩的政策法律宣传。例如,我镇为深入贯彻《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通知》要求,兴隆镇组织法律服务专业团队,到镇域民营企业开展“幸福生活·法典护佑”主题法治讲座进企业活动,向企业负责人、职工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单页1200余份,普法手提袋1300余份,解答各类咨询500余人次,强化了诚信法治政务环境,依法提升了企业和企业家维护合法权益意识,为加快镇域民营实体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五)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兴隆镇从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强化内部学法懂法用法入手,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兴隆镇以创建学习型机关、法治型党组织为抓手,制订学习培训计划,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加强对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和法治意识。组织集中学法,邀请法律顾问进行法治专题讲座等,强化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落实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制度,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文件,营造学法用法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通过责任书、普法清单明确各站所部门的普法责任。通过电子显示屏、信息邮件、集中学习培训等宣传法律法规,在全镇营造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

(六)落实“七五”普法工作任务。兴隆镇人民政府自“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落实省市、县委县政府“七五”普法规划为抓手,以推进依法治镇,建设法治兴隆为目标,深入开展“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普法宣传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兴隆镇始终把创新和实效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兴隆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始终强调要以普法为契机促进镇域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科级干部,各管区书记,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领导小组。

2、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普法宣传协调工作。形成了以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管区书记、站所负责人抓落实的良好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七五”普法工作计划,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引导、协调、考核等工作。

3、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到位。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用于我镇的法治宣传教育。其中,我镇拨付专门资金,用于订购普法类杂志、报刊、书籍等资料,提高机关干部的学法懂法用法意识。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镇域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化管理水平。

1、明确宣传内容,加强普法宣传。兴隆镇充分利用机关干部集中学法和精准扶贫走访的时间,面向干部以及农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切实将宣传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一是积极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维、新战略等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对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安全法》、《山东省信访条例》等涉及维稳密切相关内容。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与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保障法律法规。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提高了我镇机关干部和农村群众的社会法律意识和对法律法规的认知感。

2、多渠道普法宣传,丰硕普法成效。一是通过开展“普法十进”深入各领域,精心打造东杨庄村和半边峭楼村等高端普法宣传阵地等活动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提高机关工作质量与水平。二是坚持领导学法和干部学法相结合。让法治真正成为领导班子知识体系中的基础内容,兴隆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三是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坚持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兴隆镇按照《规划》提出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面向全镇干部职工,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法律、法规、条例等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我镇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法,各村组干部组织举办各类政策培训班,这样从各个层面保证了普法教育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学习,增强了机关干部法律意识,达到了预期效果。

3、兴隆镇坚持组织机关干部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监察法》、《选举法》、《婚姻法》、《人民调解法》、《环境保护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法》以及《信访条例》等多部相关法律法规。我镇以每年12.4宪法宣传日、6.26禁毒日等一系列活动为载体,通过悬挂标语、设置宣传栏、发送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三、做到“精准结合”,扎实推进学法用法活动。兴隆镇除了积极参与县普法办组织活动以外还结合本镇实际,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着力做好“结合”文章,为构建和谐兴隆、促进镇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1、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按照市县扶贫工作精神,要求各包户干部在走访贫困户的同时,为贫困户宣传讲解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各项财政惠农政策,让群众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感受到国家好的政策落实所带来的幸福感。

2、与优化提升机关作风相结合。学好法律知识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必由之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是优化提升机关作风的保证。一直以来,兴隆镇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始终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是优化提升机关作风作为普法宣传工作和机关党建工作的重点来抓。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大大提升了我镇机关党建、队伍建设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