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0043320618/2021-0174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1-03-08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落实好《南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暨南水北调东线水质保障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抓好南四湖污染治理,经研究,决定成立水体水质监测、工业排污整治、水质净化工程建设与提升、高盐水治理4个工作专班,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水质水体监测工作专班
牵头领导:胡卫华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
成 员:葛 坤 监控中心副主任、监测站站长
郭秋菊 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董庆雷 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袁海鹏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张亚雷 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队长
田 辉 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队长
宋国强 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队长
马景召 水生态环境科科长
单建锋 水生态环境科副科长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我县县域内南四湖流域入境、入湖河流等水体水质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监测网络、监测体系;部署实施自动在线水站建设。
二、工业排污整治工作专班
牵头领导:翟庆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 雷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袁海鹏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张亚雷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队长
田 辉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队长
宋国强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队长
葛 坤 监控中心副主任、监测站站长
王彦清 政策法规科科长
张景兰 环评科科长
马景召 水生态环境科科长
单建锋 水生态环境科副科长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负责排污口审批,指导排污口设置;负责工业企业排污监管,指导工业企业开展深度治理。
三、水质净化工程建设与提升
牵头领导:杨新喜 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马景召 水生态环境科科长
张景兰 环评科科长
葛 坤 监控中心副主任、监测站站长
单建锋 水生态环境科副科长
主要职责:承担湿地保护工作,确保湿地正常运行;落实山东省退化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专项行动计划,选择支流汇入干流处等适宜地点,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提升流域环境承载力。
四、高盐水治理工作专班
牵头领导:杨新喜 三级主任科员
徐 雷 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袁海鹏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张亚雷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队长
田 辉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队长
宋国强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队长
葛 坤 监控中心副主任、监测站站长
王彦清 政策法规科科长
张景兰 环评科科长
马景召 水生态环境科科长
单建锋 水生态环境科副科长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监督指导高盐水排放企业实施外排水达标。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2020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