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004432863E/2021-022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1-04-01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由山东省教育厅正式对外发布,涵盖强化体育锻炼、加强劳动教育、规范招生行为、加强作业管理、健全作息管理等15个方面的内容。今年全国教育大会召开后,一系列关于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文件陆续发布,对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当前,我省基础教育发展进入更加注重质量和内涵的新阶段,但是重智育轻德育、重教育轻育人、重分数轻素质的问题依然突出,违规办学、超前教育、过度教育等行为依然存在,不符合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聚焦社会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围绕学校办学方向、全面发展、招生分班、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基本规范》得以制定发布。
一、《基本规范》将于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对照《基本规范》,根据省市要求,即日起全面开展全县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行动,集中力量尽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应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促进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规范》的基本要求。学校要加大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教学力度,引导学生科学锻炼,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学生掌握1至3项运动技能;开齐开好艺术课程,培养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开展劳动教育和劳动实践,可设立校外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学生家庭劳动清单制度等。《基本规范》明确指出,义务教育学校不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普通高中要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不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等。
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作业管理、作息管理、教材教辅管理等问题,此次《基本规范》也都有明确规定。教师要科学设计作业,不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教师对诊断反馈性作业要全批全改,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要保障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个小时。各学校要坚持“一科一辅”原则,不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三、各中小学要立即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对照要求进一步规范本校的办学行为。市教育局将分4个阶段开展全市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即日起至4月15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组织学习《基本规范》,向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进行政策宣传;第二阶段,4月16日至6月30日,各学校针对办学行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第三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将进行专项督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第四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跟踪整改情况。
各中小学要提前做好工作方案,并根据市局的四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分别提前一周完成相关阶段工作,同时把开展各阶段工作的过程性材料认真整理归档,县教体局将组织专项工作督查组进行检查。我县开展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时间安排:第一阶段,即日起至4月8日;第二阶段,4月9日至6月22日;第三阶段,6月23日至11月23日;第四阶段,11月24日至12月26日。
专项整治开展期间,各中小学要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开通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接受家长和社会举报,按照“有报必查、有错必究”的要求,严格核查逐一落实。
附件: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
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坚持德育为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德育工作指南,将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教学目标之中,融入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全过程。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建立心理健康问题学生的筛查、识别和干预机制。
三、提升智育水平。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实施教学,确保全部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保护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培养创新意识。精准分析学情,加强因材施教,各班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
四、强化体育锻炼。引导学生科学锻炼,掌握健康知识,课间引导学生出教室活动,保护学生视力健康。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确保学生达到体质健康合格标准,掌握1至3项运动技能。
五、增强美育熏陶。开齐开好艺术课程,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全员参与的校园艺术展演活动,培养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
六、加强劳动教育。落实劳动教育课时,开展劳动教育和劳动实践,建立学生值日制度,设立校内外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学生家庭劳动清单制度,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七、规范招生行为。落实学生失学辍学报告制度,义务教育学校不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普通高中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不违规招生,不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坚持随机均衡编班,不设立重点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
八、优化教学方式。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组织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情境教学。严格按课程标准组织教学,不随意增减课时、增加难度、调整进度,不得超前超纲。普通高中开展选课走班不早于高一下学期末。
九、加强作业管理。建立学生作业统筹和公示制度,调控学生作业时间。科学设计作业,不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教师对诊断反馈性作业全批全改,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评改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减轻教师额外负担。
十、严格考试管理。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全面实行等级评价,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依据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十一、规范教材教辅。坚持在国家和省定目录内选用教材和教辅,坚持“一科一辅”原则,不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建立健全进校读物审查机制,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出版教材。
十二、健全作息管理。保障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个小时。原则上,走读生早上统一到校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不早于7:30,高中不早于7:00。联合家长做好走读生作息指导,晚上休息时间小学生不晚于21:30,初中生不晚于22:00,高中生不晚于23:00。原则上,寄宿制学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21:30。晚自习、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统一组织上课,不将学生自习时间分配到学科。
十三、完善学校治理。制定并落实学校章程,建立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建立家长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家长委员会会议。严禁任何商业广告或活动进校园。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不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课后服务覆盖所有有需求的学生。
十四、打造学校文化。构建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团结和谐、富有特色的学校文化,培育形成科学的“一训三风”,创作体现学校特色的校歌、校徽、校旗。做好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常态化开展学生社团活动。
十五、守好安全底线。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每月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