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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20618/2021-013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成文日期 2021-04-2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2021年4月28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28 14:4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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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金乡县新鲁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蔬菜深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8日-2021年57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8752305  0537-8721791

通讯地址:hbjhpk@ji.shandong.cn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蔬菜深加工改扩建项目

金乡县新鲁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经济开发区 崇文大道西首路北食品工业园区

山东昊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投资10万元。

一、项目不新增排放大气污染物,只是对原有项目蒜酥、葱酥油炸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废气治理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

油炸蒜酥、葱酥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符合《饮食

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油烟排气筒排放高度应高于排气筒所在及所附建筑物顶 1.5m”。

二、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原料清洗废水,废水产生量约 54m3 /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指标:COD cr≤2400mg/L、BOD5≤600mg/L、SS≤600mg/L、NH 3-N≤30mg/L

及动植物油≤80mg/L,生产废水能够满足金乡县金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大蒜废水设计进水水质要求,生产废水由厂区大蒜废水排污口经过大蒜废水收集管网进入金乡县金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处理工序处理。

三、项目为蔬菜加工及其他调味品制造项目,主要产生噪声的设备有蔬菜切割菜机、油炸锅等机械设备,一般噪声源强在 70~90dB(A)之间。项目噪声治理措施有: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全部安装在室内;对高噪声设备应在厂房内部建设单独的隔声间,房屋材料采用隔声材料,安装隔声门窗;对震动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设置减震沟,加强厂房密闭性;厂内各噪声源与厂界设置隔离带,在隔离带种树木

花草,进行厂区绿化,建挡墙。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外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自选料工序产生的不合格蔬菜、大蒜及少量杂质,废活性炭、过滤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选料工序不合格产品约占原料的 4‰,项目使用原料约 10050t/a,则不合格原料产生量约为 40.2t/a。废活性炭、过滤棉产生量约为 0.06t/a。本项目不合格蔬菜、大蒜及少量杂质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废活性炭和过滤棉由厂家定期回收。一般固废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修改单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