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处罚事项名称 | 处罚依据 | 处罚时间 | 行政执法机关 |
1 | 金自资规林罚决字2021(001)号 | 胡金勇 | 非法狩猎 | 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在禁猎区非法捕杀野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属于非法狩猎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拟对单位(个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 2021.03.08 | 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 | 金自资规林罚决字2021(002)号 | 张创创 | 非法狩猎 | 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在禁猎区非法捕杀五只野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属于非法狩猎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拟对单位(个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 2021.04.01 | 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3 | 金自资规林罚决字2021(003)号 | 王道雨 | 非法狩猎 | 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多次非法捕猎野生鹌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属于非法狩猎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拟对单位(个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 2021.04.02 | 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4 | 金自资规罚字(2021)4号 | 王金桓 | 非法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 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属于非法改变土地使用用途行为。 | 2021.03.12 | 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5 | 金自资规罚字(2021)5号 | 孟庆峰 | 非法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 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属于非法改变土地使用用途行为。 | 2021.03.12 | 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6 | 金自资规罚字(2021)6号 | 金乡县大地粮食收储中心 | 非法出租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 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出租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违法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属于非法出租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行为。 | 2021.03.31 | 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7 | 金自资规罚字 [2021] 9号 | 济宁緍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违反规划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2021.04.27 | 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