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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14437D/2021-019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决定
成文日期 2021-05-2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金乡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公示案件
发布日期:2021-05-27 15: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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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处罚决定书文号被处罚单位(个人)处罚事项名称处罚依据处罚时间行政执法机关
1金自资规林罚决字2021(001)号胡金勇非法狩猎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在禁猎区非法捕杀野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属于非法狩猎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拟对单位(个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2021.03.08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金自资规林罚决字2021(002)号张创创非法狩猎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在禁猎区非法捕杀五只野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属于非法狩猎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拟对单位(个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2021.04.01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金自资规林罚决字2021(003)号王道雨非法狩猎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多次非法捕猎野生鹌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属于非法狩猎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拟对单位(个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2021.04.02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金自资规罚字(2021)4号王金桓非法改变土地使用用途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属于非法改变土地使用用途行为。2021.03.12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金自资规罚字(2021)5号孟庆峰非法改变土地使用用途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属于非法改变土地使用用途行为。2021.03.12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金自资规罚字(2021)6号金乡县大地粮食收储中心非法出租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出租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违法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属于非法出租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行为。2021.03.31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金自资规罚字 [2021] 9号 济宁緍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规划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2021.04.27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