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项管理”实地督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37 号)要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派出督查组对我省“五项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现将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向社会予以公示,具体举报方式为: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教育督导”公众号→点击右下角“互动平台”模块→弹出菜单后点击“举报平台”→对相关情况进行实名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