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MB27973244/2021-060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乡村振兴局 | 组配分类 | 政策和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1-06-03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各镇街:
为做好2021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脱贫享受政策家庭以及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家庭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
二、补助程序
(一)资质审核。各镇街根据前期摸底情况,参考省办比对反馈的中职、高职及技工院校贫困学生名单,对学生资质进行审核,确定拟补助学生名单。对符合政策但未在参考名单的中学生,镇街扶贫部门通知其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县扶贫办对其资格审核后一并纳入补助名单。该项工作需于2021年6月20日前完成。
(二)公示公告。各镇街将县扶贫办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场拍摄照片(1张远景、1张近景,远景要看清村名,近景要看清内容),镇街扶贫部门留存。公示结束后,县扶贫办统一对补助对象进行公告。公示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县扶贫办进行核实。该项工作需于2021年7月10日前完成。
(三)补助发放。公告无异议后,县扶贫办将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名单报县财政局,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四)录入统计。资金发放到位半个月内,县扶贫办在全国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完成雨露计划项目录入和受益户信息关联。
三、补助标准
2021年春季雨露计划继续按照每生每学期1500元的补助标准给予支持,所需资金为2021年度上级财政专项资金,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统筹解决;资金出现结余的,可统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四、相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不折不扣执行。根据国家、省、市部署要求,过渡期内继续向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安排雨露计划补助,各镇街要提高重视程度,强化责任意识,抓紧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及时精准高效完成。
二是全面摸排,确保应补尽补。各镇街根据规定的2021年春季雨露计划扶持对象范围,以省、市比对反馈学生名单为参考,按照据实原则,统筹考虑纳入名单和未纳入名单符合政策的学生,逐户逐人对有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全部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和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家庭进行摸排核实,确保扶持对象全覆盖,做到不漏一人、不落一人。同时要进一步核实2020年秋季雨露计划拟补助信息,对应补未补的一并落实补助政策。
三是加强管理,完善档案资料。各镇街要认真抓好学籍比对、摸底调查、资质审核、公示公告、补助发放、录入统计等各环节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汇总、归档,确保各项工作经得起检验。
6月25日前将2021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情况说明、2021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及情况汇总表、未在参考名单中的贫困学生材料(申请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上报至县乡村振兴局。
金乡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