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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雨镇纪委三项措施做好严禁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工作
发布日期:2021-07-23 11:30 信息来源:金乡县化雨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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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化雨镇纪委不断加强对全镇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效禁止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大操大办。

经常开展教育,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婚丧喜庆大操大办治理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镇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直接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为各村直接责任人。镇纪委负责禁止大操大办日常相关事宜的处理协调。经常性在全镇机关党员干部和村干部参加的周工作例会上安排部署禁止大操大办事宜;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优化机关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不断完善制度,严格依规办事。不断完善《化雨镇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提倡移风易俗,禁止大操大办,严格控制请客规模,不准请客或变相请客等方面。并在农村大力提倡移风易俗,从俭办事,要求各村以村规民约等形式加以规范村民;实行婚丧喜庆请客办事审批制度。制度规定,婚宴须提前2—3天、丧事须提前一天向镇纪委提出申请,由镇纪委审批备案,并建立婚丧喜庆台账。未经批准就擅自办理者,按违纪论处。

拓宽监督渠道,依规严肃处理。设立举报电话,并在公开栏上公开,引导群众在社会监督工作中发挥出积极作用,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来监督禁止大操大办的执行情况;以座谈、电话访查等形式了解把握全镇严禁大操大办工作开展情况;镇督查室不定期明察暗访,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规定:党员违反规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不合格,干部职工违反本规定的,年内不得参加评奖和评选各种“先进”或“优秀”称号,年终履职考核当年定为不称职,并给于党政纪处分。(张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