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0043320880/2021-0236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制度汇编 |
成文日期 | 2021-07-06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金司法〔2017〕41号
关于印发《金乡县司法局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司法所,局属各科室、单位:
现将《金乡县司法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金乡县司法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金乡县司法局
2017年12月27日
附件:
金乡县司法局
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金乡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金乡县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为深入贯彻《金乡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精神,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司法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金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在运用门户网站、服务窗口等基本载体的基础上,进一步运用微博、微信、电视等载体创新公开形式。
1.统一建章立制。依据《山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
2.统一公示平台。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示本部门执法信息,并利用现有的办公自动化系统或执法办案系统,积极建立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链接,实现执法信息向公示平台即时推送。
3.加强事前公开。根据《金乡县司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规定的内容、程序、时限,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随机抽查事项和救济渠道等事项。
(1)公示行政执法权限。公示我局责任清单,明确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事项的职权范围;
(2)公示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结合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明确行政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承办机构和办理时限等。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更新维护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3)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编制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三定规定”,编制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机构名称、机构性质、队伍编制状况、主体类别、执法职责和权限、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并予以公示;
(5)公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依托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编制《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明确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接受网上查询和投诉。要结合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6)公示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我局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类行政执法活动的步骤和环节,切实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能;
(7)公示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根据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承办机构、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和办公电话等,方便群众办事;
(8)公示服务窗口办事人员信息。明确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办事人员及窗口职责,公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9)公示行政执法文书样本。向社会公布我局行政执法文书统一文本,明确行政执法案卷标准,确保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10)公示监督举报信息。公开局监督举报地址、邮编、电话及受理反馈程序,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举报。
4.规范事中公示
(1)统一文书文本。使用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文书统一样本,具有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职能的科室、单位在执法活动中要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主动出示证件。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
(3)加强窗口公示。各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服务窗口采取佩戴胸牌标志或摆放公示牌等方式,公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公示执法项目名称、依据、受理机构、条件、办事程序和实施期限、需要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监督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
5.推动事后公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金乡县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查处结果以及各类行政执法决定和行政执法决定的履行情况。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我局各类行政执法决定和履行情况进行公示;
(2)制定单位行政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定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6.创新公开方式
结合我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中的内容充实和建设,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电视等载体作用,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制度。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制定我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以及执法记录的管理和使用等,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机制。
2.规范文字记录。在执法活动中要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保存等工作。已有行政执法办案系统的,要对照统一规范后的执法文书标准文本,完善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做到纸质文书和电子文书一致,逐步提高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信息化水平。
3.推行音像记录。严格按照《金乡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对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明确音像记录的执法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加强我局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比例、标准,制定设备使用管理办法和监督规则;
4.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积极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记录的信息化水平。
5.强化记录运用。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1.健全审核制度。依据《山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鲁府法发〔2016〕28号),修订完善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落实审核主体。明确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局备案审查科。根据要求配备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保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开展;
(2)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参加法制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确定审核范围
(1)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界定我局各行政执法类别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积极探索,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2)建立科室、单位初审制度。各科室、单位指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初审员,负责对相关执法决定事项进行法制初审,经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提交法制审核科室。
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5.及时审核反馈。法规科要对承办科室、单位报送的重大执法决定及时组织审核并予以反馈,对通过审核的,将审查依据等报局领导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强化“四个意识”,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落实。
(二)抓好统筹衔接。把推动三项制度工作与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司法行政工作体制改革、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政府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统筹协调,共同推进,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自己分管工作的督导检查差,确保行政许可、行政监督、行政监督规范运行。
(四)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工作,将推动三项制度工作全程置于阳光下,引导社会公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积极参与三项制度推进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