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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20618/2021-025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成文日期 2021-07-0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2021年7月9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09 09: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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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金乡县恒利电气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年产5000台智能传媒景观型成套柜及柜体生产项目、金乡鑫鑫塑料制品厂农用覆盖地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9日-2021年715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8752305  0537-8721791

通讯地址:hbjhpk@ji.shandong.cn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00台智能传媒景观型成套柜及柜体生产项目

金乡县恒利电气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山东省(自治区)济宁市金乡县(区)金乡(街道)惠民路南侧,新华路西侧

济宁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总投资21000万元。

一、①喷塑粉尘经设备自带收集及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1#)排放;②喷塑固化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2#)排放;③底漆和面漆喷漆废气分别经水旋+过滤棉除漆雾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3#、4#)排放;④底漆、面漆调漆、烘干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3#、4#)排放;⑤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5#)外排;⑥焊接烟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6#)排放。⑦切割主要以激光切割为主,少量数控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⑧未被收集的焊接烟尘、通过通风,排气扇置换出去以无组织形式排放;⑨未被收集的喷漆烘干废气、喷塑颗粒物、固化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于密闭车间内。

二、项目漆雾处理废水委托处理,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济宁市海源水务有限公司处理。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震、隔声等处理措施及厂区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边角料、焊渣、除尘器收尘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包装袋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漆渣、废过滤棉按危废管理,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应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2

农用覆盖地膜生产项目

金乡鑫鑫塑料制品厂

济宁市金乡县申科汽车城对过(105国道西150米路北)

济宁森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投资10万元。

一、项目吹膜加热温度约为170℃,低于聚乙烯原材料(340℃)分解温度,不会导致原材料分解,但在吹膜加热工序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的推荐数据,产生系数为0.35kg/t-原材料,吹膜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废气经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

二、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作农肥。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震、隔声等处理措施及厂区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下脚料、废活性炭、生活垃圾。下脚料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

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应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