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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370828553372795B/2021-0378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抽查计划 |
成文日期 | 2021-08-19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为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和济宁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县劳动保障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创新管理方式,坚持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完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科学抽查机制,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执法成本最小化和执法效能最大化,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2、公正高效。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类型监管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3、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执法权力,公开随机抽查职责、程序、事项、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三、明确“双随机”抽查范围
根据劳动保障法律规章的规定,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明确随机抽查清单共2项: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随机抽查;
2、国有、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随机抽查。
根据实施效果和工作实际,逐步将随机抽查事项范围扩到其他涉及监督检查事项,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的比重。
四、抽查项目
1、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的监察;
2、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情况的监察;
3、对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的监察;
4、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的监察;
5、对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的监察;
6、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察;
7、用人单位社保缴纳情况和执行标准。
8、民办培训机构依法办学、学校管理、办学条件等情况。
9、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及业务开展、诚信经营等情况。
10、劳务派遣公司本年度经营情况、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情况等。
11、企业对特殊工时行政许可公示情况,企业是否存在变更或扩大特殊工时岗位情况等。
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随机抽取本行政区域内监管的用人单位1%作为抽查对象。
五、执法检查方式
以“随机抽取”的方式,联合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山山东省“互联网+监管”信息系统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抽取过程由局分管领导现场监督。主要通过了解具体经营情况,实地查看劳动工作场所、查阅相关纸质材料。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调查检查记录表,切实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六、实施时间及执法人员
抽查时间为2021年8月至11月,通过市场信息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同时根据抽查计划,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
七、检查结果运用
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要求,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省“互联网+监管”信息系统等相关网站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惩处,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工作。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研究,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落到实处。
(二)规范程序,全程留痕。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发起、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加强监管,落实整改。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及时开展整改回访,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动系统性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有关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机制。
(四)及时总结,不断完善。要及时总结“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附件:金乡县人社领域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金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9日
附件
金乡县人社领域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牵头(指导)科室、单位 | 抽查 对象 | 抽查基数 | 抽查 比例 | 完成 时限 | 备注 |
1 | 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 | 规章制度制定情况检查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大队 | 全县存续企业 | 200以下; 200-1000; 1000以上。 | 3%; 2%; 1%。 | 10月底前 | |
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情况检查 | ||||||||
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检查 | ||||||||
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 | ||||||||
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检查 | ||||||||
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 | ||||||||
特殊工时制度执行情况 | 局工伤保险科 | 实行特殊工时制企业 | 50以下 | 5% | 10月底前 | |||
2 | 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 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 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执法大队 | 全县存续企业 | 200以下; 200-1000; 1000以上。 | 3%; 2%; 1%。 | 10月底前 | |
3 | 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 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 局工伤保险科 | 全县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200以下 | 10% | 10月底前 | |
4 | 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考核机构检查 |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 | 局工伤保险科 | 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 100以下 | 10% | 10月底前 | |
5 | 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 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 局工伤保险科 | 全县劳务派遣单位 | 200以下 | 10% | 10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