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规文件 > 镇街文件
索  引  号 113708280043146215/2021-037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镇街文件
成文日期 2021-08-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兴政发〔2021〕31号关于修订《兴隆镇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0 10:49 浏览次数:
分享

各服务中心、各村(居),镇各部门单位:

现将《兴隆镇林长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兴隆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4日

兴隆镇林长制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根据《金乡县林长制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镇总林长

总  林  长:刘道远 兴隆镇党委书记

镇级副林长:王  婷 兴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高  健 兴隆镇人大主席

曹圣方 兴隆镇党委副书记

荆  超 兴隆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二)镇级林长及联系单位

王婷同志兼任东渔河镇级副林长(联系单位:财所)

高健同志兼任莱河镇级副林长(联系单位:道路办)

曹圣方同志兼任东沟河镇级副林长(联系单位:团委)

荆超同志兼任金司边沟镇级副林长(联系单位:工办)

二、责任单位主要职责

各责任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

宣传办负责指导林长制相关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

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各单位工作。

教委负责组织校园绿化,对学生开展生态文明教育以及国土绿化、森林防火、森林保护等宣传教育。

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和依法打击涉及破坏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司法所负责指导涉及森林、湿地资源的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财政所负责协调解决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所需工作经费。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镇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森林、湿地的保护发展规划,组织国土绿化以及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监管、林地确权登记和开发利用、指导支持开展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和信息化建设、森林防火宣传、有害生物监测、林业生产用水调度、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等工作。

环保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乡村绿化工作。

文化站负责指导完善森林生态旅游产品和相关设施,加强生态旅游公益宣传,发展生态旅游。

环卫办负责林带区域内环境卫生的保洁和保持。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建立林长制“一长两员”体系

根据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明确镇村两级一长两员体系,辖区内所有林长制区域建立林长公示牌。全面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将重要生态资源分布区全部纳入林长制责任范围,落实责任人和责任事项,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林长制工作管理、协调、检查和评价责任管理体系。

(二)健全完善林长制运行机制阶段(2021年)

林长制责任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热点监控和虫情光谱监控,林长制工作制度和绩效评价体系更加完善,基本构建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监管严格的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机制。

(三)全面巩固提升林长制成效阶段(2022年)

林长制责任管理体系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林长制阶段性工作目标基本实现,责任范围内基本消灭宜林地、荒滩,重要绿色通道完善率达到90%以上,全镇林木绿化率达到并稳定在3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各村、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林长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细,严卡时间节点,明确任务目标,高质量完成林长制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内生态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生态资源合理利用及科学管理等工作,牵头组织协调解决森林等生态资源管理保护联合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等突出问题,协调处理涉及部门、地区之间的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林长开展专项督查检查调研每年不少于两次。并于每年12月底之前将镇级林长年度工作总结报镇林长制办公室。

(三)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镇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对林长制实施情况和林长履职情况的督查、定期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将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1:兴隆镇林长责任区域分配表

附件2:兴隆镇村级林长“一长两员”体系分配表

附件1

镇级林长制“一长两员”体系

镇级

总林长

镇级

副林长

责任区域

责任区段

途经村庄

技术员

刘道远

王婷

东渔河

起点:半边村

李庄村

胡庄村

苗海新

讫点:周黑楼村

高健

莱河

起点:半边村

二郎村段

冯庄村段

史庙村段

西陈村段

张湾村段

胡口村段

黄口村段

周河口村段

讫点:寨里集村

曹圣方

东沟河

起点:西陈村

张湾村段

寻庄村段

任小楼村段

李大楼段

兴隆村段

潘阁村段

张楼村段

席楼村段

讫点:大棠树村

荆超

金司边沟

起点:史庙村

李草庙村

杨堂村

高庄村

杨门楼村

讫点:和楼村


附件2

兴隆镇村级林长制“一长两员”体系

责任区域

林长

副林长

技术员

护林员

寻庄

张国庆

孔繁峰

苗海新

任代民

任小楼

任忠华

王景生

苗海新

王丽君

胡口

胡坤朋

胡保垒

苗海新

李雪成

张湾

张本立

张建良

苗海新

李新友

黄口

黄维平

孙素兰

苗海新

杨玉节

史庙

徐志明

孔德运

苗海新

任忠迪

潘阁

冯建扩

潘若用

苗海新

刘忠灿

赵楼

张卫东

上官云朋

苗海新

杜景海

任庄

李康

李景军

苗海新

任恒财

胡庄

李志国

王效彬

苗海新

单衍平

兴隆

黄会民

马为贤

苗海新

高飞

李大楼

吴锦辉

李兵

苗海新

孔东生

徐寨

徐贵东

王龙

苗海新

徐立桂

苗刘

马永刚

苗永庆

苗海新

程常东

魏店

魏守敬

王延朋

苗海新

王玉良

冯庄

张建林

冯文彬

苗海新

王梅桂

李草庙

李广超

李成征

苗海新

牛金英

杨堂

黄红军

黄维东

苗海新

张爱丽

李菜园

李海兵

李艳军

苗海新

李祥果

张庙

宋新升

陈兴亮

苗海新

董巧玲

二郎

李亚军

李登亮

苗海新

李成东

西杨

杨俊朋

杨学涛

苗海新

杨伟伟

寨里集

李代民

闫鲁金

苗海新

胡翠兰

周河口

周胜国

李启华

苗海新

刘冬美

大棠树

张小光

张慎云

苗海新

王爱香

郭店

郭一

郭守辉

苗海新

田淑娟

张楼

李效真

张进田

苗海新

李效民

席楼

张鹤

张振夫

苗海新

高新利

桑园

高奉行

孔凡杰

苗海新

李满

落城

孟凡东

张体浩

苗海新

孟坦坦

皮前楼

李淑安

李存峰

苗海新

杜传红

杨门楼

杨代启

杨国玉

苗海新

杨恩立

和楼

陈广地

贾绍会

苗海新

和正运

陈高庄

李素娟

陈成涛

苗海新

王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