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0043146215/2021-0379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镇街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1-08-20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安排,加强对市外入金返金人员的管控和随访力度,对辖区内所有入金返金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和分类管控,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兴隆镇疫情防控随访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曹圣方 党委委员、副书记
副组长:周 涛 派出所所长
孙 淼 科技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郑文娟 乡镇规划办公室主任
张振华 卫生院院长
成 员: 罗延芬 中心网格书记
冯东亚 东北网格书记
刘 鑫 草庙网格书记
张海棠 西北网格书记
宋祥峰 东南网格书记
周 斌 西南网格书记
杨 坤 中心网格主任
张永才 东北网格主任
王 珂 草庙网格主任
陈汉印 西北网格主任
荆国营 东南网格主任
杨连云 西南网格主任
侯常丽 关爱中心工作人员
陈 璇 党政办工作人员
赵文祥 党政办工作人员
候东佩 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工作人员
王 帅 派出所指导员
申景林 派出所副所长
张文贤 派出所副所长
孙 显 派出所辅警
李方圆 派出所辅警
赵海银 派出所辅警
赵泽正 派出所辅警
孟祥侃 派出所辅警
于 雷 派出所辅警
附件:市外入金返金人员分类管控细则
兴隆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4日
附件:
市外入金返金人员分类管控细则
一、市外来人管控。
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持有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抵达后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视情做好后续健康监测工作,并且社区村居干部要全面掌握行程和乘坐的交通工具。
二、重点地区来人实施分级分类管控。
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鲁,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鲁,如确需出行,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入鲁返鲁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结束前开展1次抗体检测。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人员,需入鲁返鲁的,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抵达后进行1次免费检测,必要时还要开展第二次,并严格落实居家健康检测等管控措施。
三、黄码人员管控。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社区、村等发现健康码黄码人员,要第一时间派车转运到集中隔离点先进行集中隔离,进行采样核酸检测,并第一时间上传检测结果。
四、特定地区返回人员管控。
对7 月10 日经停南京禄口机场或7 月22 日在张家界观看《魅力湘西》演出人员以及判断认为具有感染风险的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多频次核酸检测,无外出接触史判断为感染低风险的人员实行居家健康监测,至少核酸检测2 次(间隔24 小时)。
五、解除集中隔离的境外来人的管控。
结束隔离观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分别在第2天、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阴性者可恢复正常工作生活。
六、中高风险来人的管控。
对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入金返金人员,14天集中隔离期间,每7天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结束前还要开展一次抗体检测。
七、密切接触者的管控。
对密切者要严格落实14+7的要求,在集中隔离期间的第1、第3、第5、第7、第12、第13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暴露后的第7、第13天各进行一次血清抗体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7天要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次密接者一旦其密接者检测阳性,或者经研判具有感染风险,要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期间的第1第3、第5、第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暴露后的第7天要进行一次血清抗体检测,对一般接触者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暴露后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中间要间隔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