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0043320618/2021-0366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成文日期 | 2021-08-09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山东轩逸食品有限公司年产7200吨蒜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9日-2021年8月13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8752305 0537-8721791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7200吨蒜酥技改项目 | 山东轩逸食品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鱼山街道(济宁市食品工业园区金源路南侧) | 济宁森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4850万元。 | 一、项目异味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尾气共用1根15m排气筒排放。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一起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输送至金乡县金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震、隔声等处理措施及厂区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不合格原料、蒜皮、杂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生活垃圾。不合格原料、蒜皮、杂质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委托厂家更换并回收处理;废油外售养殖场做饲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