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城区市场监管所接到崔女士的投诉,在2021年7月份,崔女士在城区某车行花费3.6万余元购买了一辆电动四轮车,至今该车行未给其提供发票和说明书。于是崔女士到该车行索要发票和说明书,但由于买卖双方交流沟通不畅,问题未能当场解决,无奈中,崔女士向市场监管部门求助。
城区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核实该车辆相关情况。初步调查核实,是由于该车行负责人工作失误无法提供发票和说明书。因金额较大,执法人员通知崔女士和该车行负责人到城区市场监管进行现场调解,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调解,该车行负责人退还崔女士购车款3.6万余元,并真诚的向消费者崔女士赔礼道歉。
一直以来,城区市场监管所将投诉举报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切入点,对所承办投诉举报案件严格做到第一时间核实查处,对投诉举报事实和所涉及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详细调查,对不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进行调解,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全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该所累计处理消费维权事项近200起,挽救消费者经济损失21万余元,严禁细致扎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受到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下一步,城区市场监管所将继续提高投诉举报处置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