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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593615886A/2021-047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解读
成文日期 2021-09-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主要负责人解读 | 县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程树民解读《金乡县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2021-09-23 10: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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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措施》起草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党的十八大以来就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成为全社会的发展共识。省、市、县各级政府对创新发展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围绕科技创新做出了一系列的安排部署,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措施。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企业创新动能,统筹推进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平台创建、高端人才引育以及产学研合作等工作落实落细,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格局,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济政发〔2021〕11《关于印发济宁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特起草制定该文件。

2、《政策措施》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政策措施共包括7条内容:

一是加大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是针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进入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进行补助。

二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主要是对享受省市级企业研发财政补助政策企业进行县级财政配套,同时对首次纳统和再次纳统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主要是鼓励企业和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技术交易活动,对技术输出方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进行奖励。

四是激发平台创新效能。主要内容是对企业建设的自主研发平台和创新平台按照不同级别进行奖励。

五是支持开展产学研合作。主要是鼓励企业与知名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在我县建立研发机构、中试基地、科创园区以及开展项目合作等。

六是强化人才创新支撑。该内容参照《中共金乡县委 金乡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人才来金创新创业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金发〔2020〕9号)等政策标准执行。同时增加了对引进外国专家的企业进行奖励。

七是加大科技奖励力度。主要是对获得国家、省级科技奖项前两位完成人中的我县人员进行奖励。

本政策与我县其他政策文件支持类型相同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3《政策措施》的实施期限是?

本政策自2021年10月2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5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孙鸽 0537-872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