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3284223626/2022-0009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卫生健康局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2-01-13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一、办公室(挂监察信访科牌子)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 | |
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 一、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后勤、外事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三、组织协调卫生健康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 四、承担综合考核、书记信箱、县长信箱、市长热线、建议提案办理和群众来访接待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上级领导批示的信访案件,协助做好舆情监控工作;指导所属单位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 | 1、负责上级来文办理 |
2、负责印章管理 | ||
3、负责重点事项督查 | ||
4、负责会务工作 | ||
5、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 ||
6、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 ||
7、牵头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 |
二、人事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 | |
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
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 一、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队伍建设、招才引智、驻村联户、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职称改革、干部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等工作。 | 1.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
2.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 | ||
3.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社会保障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 ||
4.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 ||
5.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
三、卫健系统机关党委办公室(挂党建科牌子)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 | |
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 1.制定党建工作政策 |
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制定及实施 | ||
3.党组织关系转移 | ||
4.发展党员工作 | ||
5.党费收缴工作 |
四、规划财务科(挂信息化科牌子)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 | |
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 | 一、承担健康金乡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二、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政府投入和经济管理政策并组织落实。 三、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信息化工作。 四、承担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 内部审计工作。 五、指导、监督卫生健康事业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 六、负责局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政府采购的招投标工作。 七、承担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招商引资和向上争取工作。 八、负责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九、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局承担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及信息化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管理和信息安全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 1.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
2.承担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卫生健康事业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 | ||
3.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 ||
4.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及信息化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统计。 | ||
5.承担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工作、工程招投标、招商引资、向上争取工作。 |
五、政策法规科(挂体制改革科牌子)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 | |
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三、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 一、组织起草卫生健康、中医药相关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政策建议。 二、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 三、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 四、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舆情监控、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协助做好书记信箱、县长信箱、市长热线等答复工作。 五、承担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 1.组织起草卫生健康、中医药相关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
2.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 ||
3.负责行政复议工作。 | ||
4.负责行政应诉指导与协调工作。 | ||
5.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 ||
6.负责组织推进系统内普法、局机关学法、用法等工作。 | ||
7、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
六、综合监督科(挂疾控与卫生应急办公室牌子)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 | |
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
一、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和干预。 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监督体系。 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县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 一、拟订监督工作规范、计划、重大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负责卫生健康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安全相关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 三、配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四、拟定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六、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有关工作。 七、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的能力的建设。 八、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督导工作。 九、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十一、拟定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十二、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 十三、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四、承担县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 1.制定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计划并组织实施。 |
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 ||
3.配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 ||
4.拟订慢性病防控规划和工作规范并指导实施。 | ||
5.开展慢性病相关合作项目。 | ||
6.指导开展癌症早诊早治相关工作。 | ||
7.指导开展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干预及评价。 | ||
8.拟订精神卫生防治规划、工作规范并指导实施。 | ||
9.组织开展精神卫生预防、精神障碍监测,协调指导严重精神障碍报告登记及健康管理。 | ||
10.拟订传染病预防控制规范等并指导实施。 | ||
11.组织制定传染病监测和防控工作方案并指导实施。 | ||
12.定期组织全县传染病疫情研判分析。 | ||
13.指导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和处置,推动传染病综合防控。 | ||
14.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向有关部门通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 ||
15.指导开展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建设和预防接种工作。 | ||
16.指导疫苗采购和冷链建设管理。 | ||
17.指导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处置和补偿。 | ||
18.拟定艾滋病、麻风病、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并指导实施。 | ||
19.指导开展艾滋病监测、报告、疫情分析、综合干预等工作;开展艾滋病防控工作考核和防控效果评估。 | ||
20.牵头拟定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并指导实施。 | ||
21.指导开展结核病监测报告、疫情分析和防控效果评估。 | ||
22.负责结核病公共卫生专项的组织、监督与管理。 | ||
23.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监测、报告、分析等工作和防控效果评估。 | ||
24.指导开展环境卫生监测、干预与评价。 | ||
25.协调指导学生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和常见病预防。 | ||
26.拟订卫生应急政策、制度、规划和规范; | ||
27.组织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协调机制; | ||
28.协调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 ||
29.健全全县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 | ||
30.完善卫生应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 ||
31.建设县级卫生应急人才队伍; | ||
32.编制修订卫生应急相关工作预案; | ||
33.指导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 | ||
34.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 ||
35.承担职业病防治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起草和宣传贯彻工作。 | ||
36.推动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 ||
37.制定和协调实施职业病预防行动计划。 | ||
38.指导和协调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 | ||
39.指导各级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 ||
40.指导各级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和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 ||
41.开展职业健康培训工作。 | ||
42.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 ||
43.开展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 | ||
44.指导全县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管理工作。 | ||
45.指导全县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 ||
46.开展职业病报告和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发布职业病报告。 | ||
47.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 | ||
48.开展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工作。 | ||
49.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职业健康风险评估 | ||
50.组织指导职业病防治工作专项调查,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 |
七、医政医管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 | |
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并拟订全县有关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三、贯彻执行并监督实施上级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四、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五、指导镇街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 一、拟订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二、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三、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四、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办医发展规划和政策。六、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承担系统内扫黑除恶、群众满意度工作。七、承担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八、指导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九、组织指导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合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十、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全县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十一、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制定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十二、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十三、拟订全县保健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十四、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重要外宾的医疗安排工作。承担市保健办公室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 1.拟定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和评价。 |
2.承担改善医疗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 | ||
3.拟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 | ||
4.负责血液安全管理工作。 | ||
5.承担护理管理工作。 | ||
6.拟定康复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 | ||
7.负责组织做好重大传染病(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 ||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办医支持政策并推动落实。 | ||
9.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 ||
10.创建群众满意度。 | ||
11.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 | ||
12.医师规范化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建设。 | ||
13.承担药事管理工作。 | ||
14.承担保健对象医疗保障工作。 | ||
15.负责辖区医疗机构医疗纠纷、投诉举报、信息公开的处理处置工作。 |
八、基层卫生健康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 | |
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
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 一、拟定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三、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指导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振兴、健康扶贫等工作。 | 1.拟定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
2.指导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 | ||
3.负责“优质服务基层行”达到基本标准基层机构县级复核工作。 | ||
4.负责乡镇卫生院等级评价工作的指导实施。 | ||
5.负责村卫生管理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 ||
6.拟定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县级绩效评价工作。 | ||
7.拟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规范并指导实施。 | ||
8.牵头承担卫生健康局职责范围内乡村振兴工作。 | ||
9.牵头承担卫生健康局职责范围内健康扶贫相关工作。 | ||
10. “济宁基层名医”选拔推荐工作。 |
九、妇幼健康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 | |
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
指导镇街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 一、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推进全县妇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三、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 1.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
2.推进全县妇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 ||
3.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 ||
4.完成科室日常工作,内网文件处理、办公室安排任务、各项表格等。 |
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 | |
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
一、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二、承担县计划生育和卫生领导小组、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 一、承担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二、完善并落实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三、拟订全县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县计划生育和卫生领导小组、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 1.负责人口监测专项调查工作。 |
2.负责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 | ||
3.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 ||
4.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 ||
5.负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工作。 |
十一、老龄健康科(挂医养健康产业科牌子)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 | |
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
一、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拟订全县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承担新旧动能转换卫生健康行业有关具体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二、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 一、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县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和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二、组织拟定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 三、组织拟定全县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健康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 四、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 1.做好高龄补贴省、市县级补助资金及发放工作。 |
2.组织拟定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 | ||
3.组织拟定全县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 ||
4.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
十二、中医药管理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 | |
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三、职能转变。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快中医药传承发展,促进全民健康。 | 一、拟订全县中医药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对全县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中医药工作进行指导。 三、组织中医药政策调查研究工作。 四、负责中医药教育、人才培训以及科研相关工作。 五、负责中医药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 六、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七、负责中医药健康服务、健康旅游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八、负责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工作。 | 1.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机制,拟定全县中医药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
2.对全县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中医药工作进行指导。 | ||
3. 组织中医药政策调查研究工作。 | ||
4. 负责中医药教育、人才培训以及科研相关工作。 | ||
5. 负责中医药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 | ||
6. 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 ||
7. 负责中医药健康服务、健康旅游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 ||
8. 负责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工作。 | ||
9.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完成科室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