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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3 15:02 信息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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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政府: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济宁市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白皮书(2019-2021年)》、《金乡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等文件的工作要求,以依法执政、严格执法为重点,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统领,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工作部署,县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讲话精神,党政主要负责人通过党组专题会议和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济宁市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白皮书(2019-2021年)》有关文件,充分认识实施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目的意义,切实履行依法治县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发挥好法治建设带头人和主心骨的作用,努力带头学法,坚持依法决策,自觉尊法守法,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加强对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队伍建设和履职述法。一是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切实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二是根据中共金乡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按要求报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通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科学谋划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各项任务,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强化党组班子的领导和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及时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报告上一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学习培训和普法宣传,全面提高公职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通过不定期召开会议,以集中学习或专题报告的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高自身的法治意识,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通过“人人上讲台”活动集中学习、邀请专业律师授课、观看法制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工作培训。三是根据2021年金乡县国家工作人员专题学法考试和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的有关安排,组织单位公职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学法、普法考试和执法证考试。四是制定了《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通过专场宣传活动、设置宣传展板(横幅)、派发资料、征订书籍报刊、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了环保法律法规、民法典学习等普法活动。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严格按照规定在网站上进行公开,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邀请专家进行论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组织听证会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实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论证等,加强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了金乡县缗城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

(五)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严格按照《济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济政办发〔2019〕14号)》制定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

(六)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是深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整合后的金乡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设立信访科、综合科、尾气监管科、执法三个中队共6个科室。执法大队先后被上级部门评为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全省公安环保联勤联动先进集体、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1名执法同志被评为全省公安环保联勤联动先进个人。2021年以来,我县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数为174件,罚款金额共891.9207万元,查封扣押案件8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3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件,案件数量和罚款金额均居全市前列。

二是积极推进普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拓宽宣贯深度与受众广度;通过“6.5环境日”、“送法入企”、“新时代文明实践”、“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宣传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成果,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组织29次志愿者服务活动,向公众送去环保法律法规及知识,传递生态文明绿色生活理念。推进海源水务等4家企业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探索开展线上宣传;在“六五”期间开展的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被市局授予组织奖荣誉称号。通过两微平台及时与上级部门和公众开展互动,不断提升新媒体宣传影响力。编制环境公众号390期,发布政务微博11633篇,开设“金乡环保在行动”“夜查”“周末不停歇”“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环保小知识”等话题专栏。改版了微信公众号,使微信公众号和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完成了结合。与县法院联合发文,建议“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更好地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更好地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是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重大决策事项严格履行程序,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聘请朱东杰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继续严格落实《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实行行政处罚查处分离,加强对行政处罚法制审核,重大执法事项集体研究决策,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在金乡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行政许可信息61条、行政处罚信息174条;开展执法大练兵演练活动,组织“排污许可”、加油站检查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2021年以来,执法人员共检查企业800余家;执法大练兵成绩位于全省第2名。六是严格依法办事。加强行政诉讼应诉,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受行政复议机关监督,2021年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配合县司法局发布行政处罚轻罚免罚清单,规定14种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情形,5种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情形,共计办理减免处罚案件7件。推广交车代检“交钥匙”服务及交通管理“12123”手机APP预约检验,实现了“环检、安检、综检”三检合一,检测流程达到最简最优模式,开展了周末值班检车服务,大大方便了广大车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开辟审批绿色通道。2021年以来,共审批环评报告书11个、报告表50个、发放排污许可证23个、排污登记企业147家。推进实施阳光化学、民生煤化废气治理项目和海晟水务新建污水处理工程。截至目前,以上项目均已投入使用,并发挥减排效益,能够完成年度污染物消减任务目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随着社会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也越来越严格,环境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和法律专业人才缺乏,疲于应对新形势下环境执法监管执法。面对当下艰巨繁重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我局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重点,科学谋划新年度各项工作,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