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金乡县金龙湾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侯全耀诉被申请人金乡县金龙湾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金劳人仲案字〔2021〕159号),申请人申请仲裁请求: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被拖欠工资14000元,现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结果: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侯全耀工资14000元。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7-8706196
金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