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004314437D/2022-001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2-01-21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董静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董恒
不动产坐落:金乡县城区鑫源广场7号楼101号房
不动产权证书号:金乡县房权证金字第201300901号
房屋用途:商业
房屋建筑面积:154.77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金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金乡县金珠东路6号,金乡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联系方式:0537-6566573
金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