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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20618/2022-002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成文日期 2022-01-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2022年1月26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2-01-26 20: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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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山东睿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共聚酯系列产品项目、山东立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锂电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26日-2022年2月7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8752305  0537-8721791

通讯地址:hbjhpk@ji.shandong.cn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2万吨共聚酯系列产品项目

山东睿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济宁化工产业园区山东睿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

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总投资101669万元。

一、①有组织排放废气

二、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储罐区废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化验室废气。

三、4条聚己二酸/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AT)生产线的打散废气分别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个35m高的排气筒(8#、9#、10#、11#)排放,干燥废气分别经一级水吸收后通过4个25m高的排气筒(12#、13#、14#、15#)排放,尾气吸收塔废气及四氢呋喃回收系统废气收集后送至热媒站(导热油炉)处理,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后的废气通过35m高的排气筒(16#)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及储罐区废气收集后经一级碱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17#)排放;化验室废气经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18#)排放。

四、项目有组织废气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表1、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 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限值、《关于印发<金乡县燃气锅炉(设施)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济环金〔2019〕32号)、《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等标准要求。

五、②无组织排放废气

六、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废气治理设施未收集到的废气等。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对生产设备、管线、罐区等进行定期检修,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采用连续进料、连续反应工艺,打浆釜采用管道给料等,投、出料均设密封装置或设置密闭区域,不能实现密闭的采用负压排气并收集至废气处理系统处理;生产过程中尽量减少中间储罐,减少物料的转运次数和周转量;装卸车时采用鹤管装卸系统和双管式输送方式,形成闭路循环等;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尽可能封闭处理,并进行绿化,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七、项目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及《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标准要求。

二、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废水(600m3/d)、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4.28m3/d)、生产工艺废水(65.3m3/d)、脱盐水站废水(90m3/d)、化验室废水(4m3/d)、干燥尾气吸收废水(2.4m3/d)、生活污水(18m3/d)等。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000m3/d、处理工艺:调节+混凝反应沉淀+混凝+异相催化氧化反应器+异相催化氧化+PEIC厌氧反应+厌沉+活性污泥+二沉等)处理,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后进入山东公用达斯玛特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4万m3/d,处理工艺:水解酸化+厌氧+CBR+ASB+混凝沉淀+臭氧氧化)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进入配套建设的人工湿地系统处理,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后排入新万福河。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处理措施及厂区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过滤残渣、回收精馏残渣、废导热油、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化验室废液、废化验试剂瓶、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物、废矿物油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次等品收集后外售;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废需严格管理,及时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2

新能源锂电新材料项目

山东立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济宁化工产业园区内

山东山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总投资120500万元。

一、①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危废仓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

六氟磷酸锂1#车间分段设置2套废气处理设施,分别经三级水喷淋+二级碱喷淋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P1、P2排放;六氟磷酸锂2#车间也分段设置2套废气处理设施,分别经三级水喷淋+二级碱喷淋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P3、P4排放;双氟磺酰亚胺锂装置及有机溶剂储罐产生的废气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深冷+二级水洗+二级碱洗+气液分离+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P5排放;40%氢氟酸、氟钛酸、氟锆酸和氟锆酸钾、氟硼酸和氟硼酸钠、氟硅酸、氟化镁、氟化钾、氟化钠生产装置及氢氟酸罐区产生的废气密闭收集后经二级碱喷淋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P6排放;氟盐车间氟钛酸钾、氟锆酸钾、氟硼酸钾、氟化镁装置产生的含尘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氟硼酸钾、氟钛酸钾生产装置及盐酸储罐区、混酸储罐区废气一并经二级碱喷淋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P7排放;危废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P8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送双氟磺酰亚胺锂车间工艺废气治理设施合并处理,收集后经二级水洗+二级碱洗+气液分离+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P5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排放限值、《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4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 Ⅱ时段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仓储区废气及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危废库等未收集到的废气等。项目运行时应加强生产和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及管线进行定期检修,减少设备的“跑、冒、滴、漏”现象;涉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加强仓库的通风换气次数等,降低无组织排放废气影响。

项目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表3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二、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反渗透纯水系统排污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及生活污水。

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根据各废水水质分为高盐废水、低浓度废水和高浓度有机废水,分别收集处理。高盐废水经收集后全部送园区山东公用达斯玛特水务有限公司高盐废水集中处理设施(设计规模:4万t/d,处理工艺:反渗透+膜过滤,预计投运时间:2022年9月)处理;若山东公用达斯玛特水务有限公司高盐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不能按时投运,拟建项目则自建一套“MVR+二效蒸发”装置临时备用,处理项目高盐废水,设计处理规模为450m3/d。低浓度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600m3/d,处理工艺:调节池+一级反应池+一级沉淀池+二级反应池+二级沉淀池+多介质反应池+板框压滤)处理,高浓度有机废水经收集后采用生化处理设施(设计规模:120m3/d,处理工艺:调节事故池+混凝气浮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压滤机)处理,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和山东公用达斯玛特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山东公用达斯玛特水务有限公司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4万m3/d,处理工艺:水解酸化+厌氧+CBR+ASB+混凝沉淀+臭氧氧化)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标准后进入配套建设的人工湿地系统处理,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后排入新万福河。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处理措施及厂区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蒸馏釜残、过滤滤渣、冷凝废液、废活性炭、废弃包装物、废水站污泥、固体硫酸钙、废盐、实验室废试剂、无机盐类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等。

蒸馏釜残、过滤滤渣、冷凝废液、废活性炭、废弃包装物、实验室废旧试剂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固体硫酸钙、废盐等进行危险废物鉴别,按鉴别结果合法处置,鉴别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无机盐类废包装袋、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固废需严格管理,及时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