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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3284223626/2022-017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卫生健康局 组配分类 政策措施
成文日期 2022-01-0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金卫健字〔2021〕114号关于印发《金乡县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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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促进廉洁行医,进一步落实卫健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专项行动(2021-2024 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卫医字(2021) 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专项行动。现将《金乡县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4年) 》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请各医疗机构制定出本单位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联络员名单和监督举报途径于12月17日前报送我局医政医管科。

联系人:崔凯 、代鲁钢

电  话:0537-8729536

医政科邮箱:jxxwjjyzygk@ji.shandong.cn

金乡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13日

金乡县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专项行动(2021-2024年)工作方案

根据市卫健委《济宁市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的工作方案》(济卫医字(2021)7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安排,为全面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促进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突出行风问题,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持续纠治卫生健康领域的不正之风,维护医疗卫生行业公平正义。

二、行动目标

自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通过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对涉嫌利益输送的各类机构,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持续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通过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完善院内管理制度,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构建打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正之风,维护医疗卫生行业公平正义。

三、重点任务

(一)遏制“红包”行为。对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均应认定为“红包”。医疗机构要落实纠治收受“红包”行为的主体责任,对查实的违规人员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罚。对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应当建立上缴登记制度。要增加医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对门诊等候、预约诊疗、床位安排、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择期手术的患者提供医院诊疗资源提示服务。要在院内容易产生“红包”行为的重点场所应当加强监管措施,消除“红包”行为高发场合的监控死角。要建立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采取明查暗访、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媒体监督等办法加大对本单位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线索的发现力度。

(二)清除回扣乱象。严查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严禁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严禁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不得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医疗机构要拟定细化可执行的院内制度,对违规出现在诊疗场所且与诊疗活动无关的医药代表等要及时驱离,对核实的输送回扣行为要及时上报,对查实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要根据金额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要严守药品、医疗器械、基本建设等各项招采纪律。要严控药品耗材院内使用,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药品耗材要细化管理措施,对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要根据行为性质,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

(三)加强行风教育。医疗机构要深入开展行业作风宣传教育,综合运用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形式,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每月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开展行风教育工作,重点岗位工作人员重点教育,确保此次行风教育实现100%覆盖。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引领作用,以党风引导行风,以干部带领群众。充分运用好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利契机,以党史教育指引行风建设。要充分运用医疗机构网站首页置顶、院内电子屏滚动播放、显著位置张贴海报、组织院内和科室内线上线下学习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廉洁文化建设,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医疗机构要完善行风管理队伍,按照工作需要全面配齐本单位负责行风建设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要优化“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登记、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处置上报、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药品耗材监测管理制度、无红包医院、诚信医院公开承诺制度等,助推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持续健康发展。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1年12月底前)。各医疗机构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明确主要负责同志是此次专项行动的第一承办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纠治“红包”、回扣工作责任。医疗机构要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官网平台、门诊大厅张贴海报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宣传专项行动,公开公布本单位投诉举报电话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督举报途径,广泛征集相关线索。

(二)自查自纠(2022年5月底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照方案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摆出的问题和漏洞建立工作台账,查缺补漏,举一反三,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

(三)整改提升(2022年6月-2024年12月)。金乡县卫生健康局将组织人员对辖区医疗机构进行抽查,着重检查“红包”回扣线索问题调查处理、相关人员惩处以及有关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完善等工作。2022年一2024年,每季度开展抽查工作不少于1次,每次抽查的医疗机构类型包括且不限于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四)总结交流(2022年9月-2024年12月)。金乡县卫生健康局在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每年度结束后的次年前5个工作日内,向市卫生健康委报送季度工作进展、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同时遴选开展工作有力的医疗机构、优秀样本医院等一并报送。其中2022年1月5日前首次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典型案例。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纠治卫生健康领域的不正之风,维护医疗卫生行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细化、量化、硬化工作目标,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及时上报阶段性进展。

(二)强化教育宣传。医疗机构要加强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和工作成效的教育宣传,注重运用多种媒介,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好工作成效,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严肃处罚问责。金乡县卫生健康局将加强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监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行政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对于经查实存在给付回扣、捆绑销售药品耗材等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的企业线索将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形成行风整治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