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养老服务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鲁民〔2021〕21号)、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济宁市养老服务市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济民字﹝2021﹞46号)要求,12月份暂无养老机构进行补贴申请。
金乡县民政局
2022年12月9日